美全民健保 2014將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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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君怡綜合報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8日做出歷史性裁決,維持歐巴馬總統健保改革法中最核心的「強制個人購買健保」條款,認為憲法賦予國會課稅的權力。藉此,美國將有3千萬人因此納保,等於九成以上的合法美國公民都可享有健保。健保法在2014年起全面實施,未來國會將在實施過程中,繼續提案修正,使健保法更加完善。

聯邦最高法院28日裁定2010年國會通過的「可負擔健保法」(Affordable Care Act)並不違憲後,依舊按照2010年健保法內容進行實施,從購買健保的個人、僱主、醫院醫生及醫療體系、州政府、到提供健保的保險業者,都沒有太大變化。但個人與僱主之間的健保提供關係要依新法做細部調整。

健保法的其他條款,包括規定健保公司不得拒保帶病投保者;基本健保福利不得規定終身上限;允許子女留在父母的健保計劃內直到26歲等條款,全部維持不變。

最高法院5票對4票支持「強制個人購買」條款。

在28日最高法院對此項法案進行裁決時,首席大法官羅伯茲投下關鍵一票。他在代表多數的裁決書中寫道:「可負擔健保法部份符合憲法,部份違憲。根據商業條款,強制個人購買健保條款違憲。商業條款授權國會管理各州之間的商業,但不得強迫個人買商品。但若要解釋成國會對有一定收入,但選擇不購買健保的個人增稅,則是合理的。這項立法符合國會的課稅權。」他說,「由於憲法准許國會徵稅,大法官沒有禁止的職權,也沒有裁奪其是否明智或公平的職權。」

共和黨強烈抵制

獲共和黨提名的總統候選人羅姆尼則重申,若贏11月總統大選,將在上任第一天廢掉此項法案。

共和黨國會領導人在週日表示,選舉人在11月的總統大選中將對奧巴馬的健保法做出最後的「裁定」。參議員多數黨主席Mitch McConnell說:「我們能擊敗奧巴馬的最後機會就是11月的大選。」他說該法是美國現代歷史上「最差的一項立法」。

眾議院多數黨主席John Boehner說:「美國人不想按這條路走下去。他們不想讓政府告訴他們該去哪家醫保公司投保和投保的數額。他們也不想因為不去投保而被徵稅。」

眾議院計劃在7月9日的投票中推翻這項法律。

白宮幕僚總長Jack Lew回應共和黨說,他相信美國人民此時希望把關於健保的辯論先放置一旁了。「我認為現在的美國人還是希望我們把注意力放在經濟和創造就業上,我們應該繼續推進這方面的工作。」

(責任編輯:李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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