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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伴唱機涉侵權 南市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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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賴友容台南報導)社區里活動中心電腦伴唱機發生著作權問題,影響里民唱歌權益,立法委員陳亭妃與多位南市議員召開公聽會,一致要求南市府及智財局速與業者協商,且協商期間應確保里民歌唱權益不受影響。

立委陳亭妃與南市副議長郭信良及多位議員於16日邀南市府民政、社政單位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與大台南地區里長舉行座談。與會里長對非營利未收費的活動中心竟不能點唱歌曲,很不以為然,要求修法解套,並希望市府與相關單位儘速協商解決。

南市府民政局代局長戴鳳龍表示,市府於本月24日與業者及相關單位協商,將盡全力爭取權益,若需經費市府也會編列預算處理。

智財局副局長高靜遠表示,願協助市府與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協商,目前台北、台中已在協商中,台南市府要加快腳步,至於未協商完成前繼續使用點唱恐有訴訟問題,智財局也很為難。

有關公播權問題,高靜遠表示,社區活動中心的電腦伴唱機長期供民眾使用演唱歌曲,屬經常性利用,並非於特定活動中利用著作,並不符合著作權法第55條規定。

陳亭妃表示,問題可修法解決但修法緩不濟急,因此才召開公聽會,希望主管單位聽取民間心聲,協助解決問題維護民眾權益。她要求在協商期間,智財局要與3家音樂集管團體溝通好,不可對社區活動中心電腦伴唱機點唱行為有任何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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