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7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綜合報導)消費者文教基會今年6月針對10家銀行存款規定做通盤調查,發現部分銀行對存戶不友善,包括8家銀行存款起息點過高,且以百元為計息單位,甚至有銀行不主動通知存款不足的靜止戶,讓消費者白白損失利息。
調查指出,有8家銀行於「活期」與「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訂有起息點條款,即帳戶內的每日存款餘額若不到銀行設定的最低金額,就不孳息。包括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花旗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及彰化銀行。
消基會指出,以上8家銀行多以新台幣1萬元為最低起息單位,僅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約定活期儲蓄帳戶為5千元。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甚至有5家銀行還約定「計息以百元為單位」,換言之,即使消費者帳戶內還有9,999元,仍然沒有利息,若存款金額為1萬99元,其中99元的尾數也沒有利息。
消基會祕書長陳智義批評,若銀行對存款仍訂有起息點下限,貸款部分也應比照辦理,否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呼籲銀行業者,應說明為何設定1萬元為起息點的理由,同時希望金管會銀行局能出面處理。
調查還發現,有7家銀行會把存戶打入靜止戶,會不會保留計息不得而知;若帳戶餘額未達最低門檻,就會被逕行轉為靜止戶,其中台北富邦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事前更不會做任何通知。
國泰世華銀行表示,今年8月18日起,將未往來期限從2年延長為3年,但仍為逕行列為靜止戶,銀行不會另外通知客戶,已於今年6月15日公告。台北富邦銀行表示,基於帳戶安全考量,為避免客戶長時間未交易可能產生被盜用風險,對於「新台幣活期性存款一年無存提款項且餘額低於新台幣100元者」,存款餘額留存在客戶帳上,僅於帳戶作靜止戶註記,惟客戶權益不受影響。◇
(責任編輯: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