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續聘林三加 台法扶提說明
【大紀元7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蔡沛琪台北11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田秋堇今天說,律師林三加為弱勢打官司,符合法律扶助基金會精神,無法理解為何不續聘;法扶說,不續聘是因林三加連兩年接案量未達標準等因素。
林三加長期投入環境保護及原住民團體訴訟議題,今年6月底被法扶以「接案量未達標準」不續聘,引發討論。
田秋堇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林三加表示,包括中科三期及多件莫拉克風災災區團體訴訟案,牽涉的人及事都相當複雜,花費心力更多,「但都只能算一件」,才造成接案量未達標準。
他說,法扶不續聘,「我認為是違法」。法扶專職律師規定2年一聘,就是希望承辦案件不因律師去留致被扶助人權益受損,而他目前手中還有很多進行中的訴訟案,他認為法扶的不續聘決定違法。
不過,法扶秘書長鄭文傑受訪時表示,由於林三加連兩年接案量未達標準,且多次未經同意,自行承接會外案件,還曾因此不承接基金會指派的案件,董事會決議今年6月底聘約期滿後不續聘。
鄭文傑說,原本林三加手上進行中的訴訟案,會依規定由基金會其他律師接手,不影響當事人權益。
田秋堇表示,法律扶助法第一條就明文規定,應提供無資力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的人法扶,檢視其他國家立法例,如英國將環境保護議題,加拿大及澳洲將原住民議題都納入法扶範圍,她會在下會期提案修法,讓法律扶助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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