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一九一七年,李大哥的兒子剛過百天,這天他姥姥哄著他,因他姥姥要幹活,怕他鬧人,就給他喝點大煙灰,讓他睡覺。結果一睡六個小時,抱起來一看,臉都紫了,抱到醫院也沒搶救過來。鄰居高四老爺子是個大神,高四奶奶說,讓他給看看是怎麼回事,讓我給買瓶白酒,高老爺子平時不喝酒,來神時,一瓶酒一仰脖咕咚咕咚像喝水一樣就喝進去了。於是下來神,便把一個鬼魂拘到眼前,高四老爺子描述了一下鬼魂的形象,大眼睛,長瓜臉,中等個,穿一身青衣,裹著腿,操一口山東口音,挺利索一個人。李大哥的父親聽完大神描述,回憶當年是有這麼一個人,接著高四老爺子講述了和這個鬼魂有關的發生在李大哥的父親身上的事。
那是在中華民國時期,李大哥的家鄉有一李姓大財主,方圓百里的地盤都是他的,他是李大哥的本家,財主是父親爺爺輩的,李大哥的父親當時在他家當管院,這個鬼魂當時在財主家當炮頭(姓王,土匪出身,舊指土匪隊中掌管若干槍手的小頭目)。手下管四個炮手,炮頭感覺整天無所事事,沒啥意思,不想在財主家幹了,跟李大哥的父親說還要歸山當鬍子(土匪),李大哥的父親說那得跟老太爺子說一下。然而,財主說不行,因為回山後弄不好引來鬍子怎麼辦?乾脆把他幹掉。李大哥的父親當時沒敢說情,怕承擔責任,萬一真像財主說的那樣承擔不起。如果對財主勸善,也許不能把炮頭弄死,所以當時有見死不救之嫌。
在當時看來,李大哥的父親不是整死炮頭的直接責任人,但也沒勸善阻止財主,由於這之間的因緣關係,大財主這世轉生到李大哥的家,成了他的兒子,人家炮頭來索命,使李大哥的兒子在不經意間就失去了生命。這下淵怨也就算了結。這種因果報應真是毫釐不爽啊!這個宇宙中就有這樣的理:欠債就得還,欠命拿命還。
--摘編自正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