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0日電)氣溫屢創新高,近來從事戶外高溫曝曬工作的勞工,安全保障在哪?勞委會聲稱有訂「高氣溫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但勞委會不僅從未有開罰紀錄,勞檢也僅檢查工地有無備水。
近日來艷陽高照,在高溫日曬下工作,威脅勞工工作安全及身體健康。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安全衛生處長傅還然指出,現行法規下已經有「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標準內容多是規範室內人工熱源的勞工作業環境。依勞委會規定雇主需要每半年檢測,但勞委會卻沒有掌握,違反此標準而開罰的紀錄。
天氣越來越熱,直接曝曬在太陽底下的勞工,恐怕要自求多福。勞委會規範室外高溫環境工作危害,僅有罰鍰新台幣3萬至6萬元的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及勞工安衛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等規範。
即便勞委會有針對營造工、馬路工和室外電線桿維修工訂出「高氣溫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傅還然表示,沒有掌握開罰紀錄,要看勞檢單位,安衛處會繼續蒐集資料。
勞委會勞工檢查處則坦言,平常勞檢時,多只會檢查戶外工作環境有無備茶水,其他「高氣溫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中明列的內容,包含雇主應規劃給未曾熱適應勞工的熱適應時間至少6天、勞工適時提供陰涼休息處所等相關高氣溫環境雇主應注意事項,則很難查察。
雇主如果因為沒有遵照「高氣溫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而導致勞工遭受職災,傅還然說,雇主仍可能會因為「應注意、能注意卻疏於注意」,沒有提供勞工工作環境的健康防護,而負刑法過失致死傷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