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機場首次禁止「限制高消費者」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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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6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洪寧綜合報導)從6月1日起,徐州觀音機場正式啟用「限制高消費人員名錄」,並首次限制「有錢不還」的躲債人鄭某乘坐飛機,並利用法律手段敦促其履行拖延兩年的還款義務。早在2010年,蘇州金閶法院因向一位曾中500萬彩票大獎的欠款人開出全國首張限制欠債者高消費的「限高令」而轟動一時,但至今沒有執行結果。有評論指,「限高令」因未正常啟動所涉及社會各行業鏈而胎死腹中, 其對高官也不具約束力。

2010年7月,大陸實施了由最高法院發佈的《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用以懲治「老賴」。但近三年來,真正限制了高消費的案例幾乎沒有。這一倒逼履行還款義務的做法正悄悄被許多基層法院棄而不用,。

《規定》中羅列出禁止欠款不還的「老賴」的八類高消費,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旅遊、渡假;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同時為防止列舉不全面,《規定》中還有「兜底」的條款,即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都屬於高消費行為。

首張「限高令」至今沒有下文

來自《新民晚報》消息,時隔近3年,從6月1日起,徐州觀音機場正式啟用「限制高消費人員名錄」,首批150名被執行人列入名單。徐州觀音機場安檢公司經理李肖葉表示,機場的安檢部門只有檢查權,發現名單裡的人,及時上報警方後由法院處理。

早在2010年,蘇州金閶法院曾對一位中500萬彩票大獎的欠款人開出全國首張「限高令」,因種種原因不了了之。繼蘇州金閶法院之後,南京玄武法院通過媒體發佈、張貼告示等手段向社會公佈了限制高消費的被執行人名單,一度被大陸媒體熱炒。接著,法院想乘勝追擊,陸續推出了4批限高名單,效果卻很不理想。

由於是以限制高消費的手段倒逼欠債還錢,涉及高消費場所等各實施環節,而未能啟動有效的社會行業鏈是遭遇摒棄的關鍵所在。如今多數基層法院均表示,「限高令」正悄悄被棄而不用。

查存款難,執行更難

日前,南京玄武法院執行局局長楊榮對大陸媒體表示,發佈「限高令」,最大的作用是震懾被執行人,讓社會監督他,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但後期監管無法落實,可操作性不強,法院無從知道被限制者是否坐過飛機,有沒有揮金如土。

比如: 徐州市民邱某曾駕車將李某撞傷成一級傷殘,法院判決邱某賠付李某60餘萬。在執行過程中,也就是在下發判決書前幾日,邱某將賬戶內60多萬資金一次性轉入其他賬戶後逃匿,至今沒有下落。

「限高令」一般只能在本地執行,如果得不到全國一盤棋的響應與支持,就會顯得蒼白無力。有分析稱,且不說法院對「老賴」採取拘傳、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手段都無濟於事,單說「限高令」一發佈,就寄望習慣於「躲貓貓」的「老賴」束手就擒?可能是一廂情願。

也有人認為,「限高令」應該複製擴展,對那些財政入不敷出的地方政府主要官員,對虧損嚴重的國有企業老總,對拖欠民工工資的各類老闆,也要實施「限高令」。一些地方政府債台高築,拖欠銀行的貸款利息,拖欠鄉鎮幹部和教師工資,可官員還出國考察遊覽,接待上級領導隨意揮霍。嚴重虧損的國企連職工工資也發不了,但老總卻很風光。

有律師在微博發貼表示,「限高令」發給被執行人有何意義呢?只有與銀行、工商、民航、出入境、高消費場所聯動,執行難才有出路。最無奈的是讓申請人自己提供線索,提供不出便中止甚至終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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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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