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產品介紹誤導 澳消費者委員會尋求罰款2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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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6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何蔚悉尼編譯報導)澳洲消費者監督機構正尋求法律途徑,對蘋果公司就最新平板電腦產品的介紹誤導消費者一事尋求處以225萬澳元的罰款。

據澳新社消息,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和蘋果公司在上週五向聯邦法院法官布朗伯格(Mordecai Bromberg)提交了一份雙方達成的協定,建議布朗伯格根據這份協定作出對蘋果公司處罰的決定。

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告訴法庭,蘋果公司的行為已違反了四項消費者保護法。

法官布朗伯格表示他需要更多的信息才能作出處罰決定。他要求雙方在下週三之前提供信息,並押後了聆訊。

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指控蘋果在2012年3月8日至5月12日期間對新的平板電腦iPad的無線上網+4G的介紹誤導消費者。此產品介紹給消費者的印象是產品能兼容Telstra的4G移動數據網絡,但實際上該產品只與3G網絡兼容。

布朗伯格法官說,在三個問題上,他想瞭解更多的信息,以幫助他決定建議的懲罰是否恰當。這些問題是蘋果公司的財務狀況,其新推出的平板電腦iPad的銷售數量,Telstra的3G網絡和4G網絡之間的區別。他說,敏感的商業資料可用保密的方式提供。

( 責任編輯: 柯慰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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