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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

搶印度珠寶商 主謀判10年半

【大紀元6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8日電)台北市於民國97年間發生的印度珠寶商遭劫鑽石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以結夥強盜等罪判主謀陳男10年6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與一名印度籍珠寶商人蕭姓男子熟識,得知蕭男常隨身攜帶價值新台幣百萬元以上的鑽石,遂與黃姓、徐姓、張姓、葉姓和高姓男子等人策劃犯案細節,並指示曾姓男子竊取4面車牌供作案使用。

97年11月27日傍晚7時許,陳男確認蕭男的位置後,由黃男駕車搭載徐男、張男、葉男及高男前往蕭姓男子位於台北市的住處附近埋伏。

同日晚間9時許,徐、張、葉、高等4人趁蕭姓男子返家之際,將他毆打成傷,並搶走一批價值新台幣1097萬8850元的鑽石。陳、黃、曾等3人後來又涉及一起新店地區的銀樓搶案,遭檢方聲請羈押獲准後,檢警才查出3人涉及本案。

法院一審以結夥強盜等罪判處陳男10年6月徒刑,其他共犯分別被判10月到8年不等徒刑、高男通緝中;黃、曾2人因未上訴而被判刑確定。

高院審理後,就陳、徐、葉等3人部分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張男部分另再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