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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大陸漁工採蚵 海巡查獲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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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金門7日電)金門縣烈嶼(小金門)海域水產養殖區業者非法僱用10名大陸漁工採收牡蠣,被海巡署金門機動查緝隊查獲,今天下午移送法辦,3艘船筏、3噸牡蠣則移送縣府建設局處理。

烈嶼水產養殖區位在烈嶼西方的檳榔嶼周邊海域,海巡署中巡局第十二巡防區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調機制通報,大陸福建每年5到8月進入休禁漁期,有不肖大陸漁民越界盜收海上網具與養殖水產,於是由海巡署金門機動查緝隊、台南第一機動查緝隊及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組成專案小組,報請金門地檢署指揮偵辦。

金門機動查緝隊與金門海巡隊、金門岸巡總隊編組進行海上護漁及取締,昨天凌晨3時持金門地方法院搜索票,到檳榔嶼養殖區取締船屋、屋內大陸漁工、2艘滿載牡蠣的鐵殼船筏及1艘船筏,並將船筏、漁工帶回查緝隊偵訊。

機動查緝隊表示,檳榔嶼鄰近廈門,海巡署透過多重管道查證,確定海域有大陸民間集團違法進出,結合夜間顯象儀與高科技雷達長時交互監控,掌握集團作業習性與違法事證後一網打盡。

金門機動查緝隊調查,大陸漁工採收的牡蠣分送廈門、金門販售,2艘船筏上的牡蠣準備送到大陸廈門販賣,大陸漁工已受僱3個多月,每採1斤牡蠣工資4分人民幣,但有分紅制度。

船屋則是金門縣水產試驗所標售的報廢試驗船,充當漁工海上住所。

漁工分別來自大陸各地,在廈門受僱,他們供稱,他們已受僱3個多月,僱主是金門人,除工資外還有分紅,每天賺得100多到200多人民幣。

海巡單位將深入追查金門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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