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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個人意外險主約 保費擬降

【大紀元6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5日電)金管會研議個人意外險主約(個人傷害保險)的危險發生率調降下限,預期個人傷害險的保費可調降2成5到3成左右,預計自7月1日起實施。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個人傷害保險費率之危險發生率」,已研議調降個人意外險主約(不含旅行平安險)的危險發生率下限規定,從現行的萬分之8.181的80%(萬分之6.545)調降為萬分之8.181的50%(即萬分之4.091)。

金管會解釋,目前市面上意外險商品出單方式區分為主約及附約,主約可以單獨出單,附約則是依附在其他的保險商品下。近年來產壽險承保意外險實際的死亡率呈現平穩狀態,所以將個人傷害險主約的危險發生率下限標準調降。同時,因為附約原本下限就是萬分之8.181的50%,所以保費維持不變。

金管會解釋,意外險的保費危險保費占6成左右,其餘則為附加費用率,調低危險發生率下限之後,預計7月1日實施,保險業者可依照新規定調整保費,經金管會計算,個人意外險主約保費可以調降2成5到3成左右。

金管會統計,每年產壽險的意外險保費收入約新台幣400億元左右。

另外,旅平險部分,金管會表示,由於旅平險是短天期的意外險,與一般意外險(多為一年期)費率計算方式不一樣,所以不在此次公布範圍內,不過金管會也正研議調降旅平險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