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酒駕 斗南移送2件違法
【大紀元6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4 日電)酒後駕駛害人事件頻傳,取締酒駕大執法之際,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今天分別移送2 件違法者,並呼籲民眾共同維護自身及公共安全,切勿以身試法。
酒駕肇事致死案件頻傳,內政部警政署通令全國從6 月1 日起2 個月大執法取締酒駕,斗南警察分局實施防制危險駕車及取締酒駕專案,從2 日晚間8 時至3 日凌晨2 時止,查獲2 件酒駕,分別依法移送。
斗南分局指出,斗南派出所員警在斗南鎮長安路和大成路路口,發現1 名騎普通重型機車民眾正要闖紅燈,看到警車隨即折返,警方發覺有異攔下盤查,發現車上有瓶沒喝完的酒,駕駛身上散發濃濃酒氣。
警方對機車騎士實施酒測,酒測值達0.31毫克,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查扣車輛、禁止駕駛並通知家屬帶回。
斗南警方並在延平路和文元路路口發現1 名騎輕型機車者行駛不穩,攔下盤查發現機車騎士濃濃酒味,酒測值高達0.57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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