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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召車
【大紀元2012年06月04日訊】(紐約訊)上週五(6月1日),位於曼哈頓的州最高法院(State Supreme Court)裁定暫停實施允許電召出租車街頭載客的法案。這意味著市長彭博大力推動的這一計劃需要克服新的困難才能付諸實施。
在舊法案於市議會受阻的情況下,紐約州立法機構在去年通過了新的電召車法案。儘管彭博政府對此宣稱該政策屬於州立法考慮的範疇,但簽署臨時管制命令的州法院法官恩格朗(Justice Arthur F. Engoron)表示,法院做出上述裁定的原因是無法認同由州立法機構來代替市議會決定本市出租車服務的相關條例。
新法案將發放 18,000個牌照允許電召出租車在曼哈頓下城以外的地區接待街頭攔車的乘客,其中20%需要安裝殘障輔助裝置。此外法案也授權市出租車管理局發放 2,000個帶有殘障輔助裝置的黃包出租車牌照,並計劃由此帶來10億美元的收入。在法院做出宣判之前,市當局已經開始進行牌照申請的相關準備工作。
對於法院的判決結果,市出租車管理局局長亞斯基(David S. Yassky)稱「為大多數在曼哈頓外居住而需要安全可靠出租車服務的紐約人以及數千名努力工作的電召車司機感到遺憾」。不過計劃的反對者以及訴訟的提出者,主要是黃包出租車從業者及相關組織,則對裁定表示支持。
此前曾對訴訟表示支持的紐約市公益維護人白思豪(Bill de Blasio)認為,彭博市長「仍有時間把計劃修改完善,但需要和市議會合作,並在法律的範疇之內進行」。市議會發言人則表示目前無法對裁決發表評論。
恩格朗法官在裁決中並未提到新法案對提高出租車服務質量帶來的好處。他在宣判中說﹕「這份裁決僅用於在進行更詳盡的調查該法案是否違憲之前保持現狀。」恩格朗法官沒有透露關於法案下一步進展的具體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