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6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台灣高鐵營運5年多來,去年轉虧為盈,2011年上半獲利近20億元,依合約,高鐵需支付政府回饋金5年20億,作為歸還政府「出資」徵收土地之用,在6月30日前納入高鐵建設基金帳戶。
「高鐵建設基金」主要用於高鐵車站特定區段土地徵收、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聯外道路財務計畫中即包括高鐵的回饋金。2010年聯外計畫財務負債達384.74億,占基金總負債62.45%,去年審計部曾向交通部指出,並彙監察院。
據了解,依高鐵BOT開發案的合約,高鐵在營運期間,每年應提出10%的營利作為回饋金,但若有虧損,回饋金在營運第五年累計不得低於20億、第十年100億、第十五年250億,以後每5年近250億累計,直到高鐵特許期35年屆滿日止,累計為1,080億元。
合約規定,回饋金每年結算一次,於次年6月30日前支付,也就是說,高鐵去年的稅前營利扣除今年經營所需的成本及費用後,高鐵第一筆獲利就必須納入「高鐵建設基金」。
目前,台灣高鐵累計虧損仍有670餘億元,台灣高鐵表示,2011年確實有盈餘,回饋金將依合約執行。◇
(責任編輯:趙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