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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不衛生貝類 華埠海鮮店遭刑事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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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6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紐約州總檢察官史樹德(A.G. SCHNEIDERMAN)本週三(27日)宣布﹐刑事起訴曼哈頓華埠市場街(Market St.)30號的「四川海鮮便宜批發」海鮮店女業主柯錦華(Ke Jin Hua,音譯)﹐指控該店把數千磅極度不衛生的貝類藏在沒有任何冷藏的載客長巴的行李艙內,偷運到紐約市非法出售﹐違反了紐約州環境保護法和紐約州刑法。

根據起訴書﹐這些蛤蜊被糞便嚴重污染﹐化驗後發現來自糞便的大腸杆菌一項便嚴重超標30倍﹐這些海產會吃壞人身體﹐不宜食用。另外﹐環境保護廳的警員曾在華埠目擊柯錦華與兩名員工從客車上拖下數百磅淡水蜆貝﹐並當場將幾個大麻袋分裝到多孔塑膠袋以便運送,同樣沒有冷藏運送。

「四川海鮮便宜批發」昨日仍照常開門營業。(攝影﹕蔡溶/大紀元)

目前柯錦華被保釋在外﹐她被控「二級怠忽致危」與多項「非法販售野生動物」罪名,一旦定罪,將面臨1萬6千元的罰金與最高四年刑期,海產店面臨3萬元罰款。柯錦華將於7月24日在曼哈坦刑事法院過堂。

史樹德表示他將與州環境保護局合作查封該類危險的海產店,以保護市民的飲食健康。州環境保護局局長Joe Martens也說,日前的逮捕行動是為了制止類似將個人利益置於公眾的健康和安全之上的商業犯罪行為。

即便如此﹐「四川海鮮便宜批發」昨日仍照常開門營業﹐店主不在﹐店門口一名福州人為店主打抱不平說﹕「這是文化偏見﹐中國人吃這些很平常﹐福建人最愛吃﹐用熱水燙熟、根本沒事﹐甚麼細菌超標﹐政府就是想罰款。」但是這位不肯透露姓名的福州人也說﹐紐約州不許出售淡水蜆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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