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電遭糾正 台電:經濟調度
【大紀元6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27日電)監察院今天糾正台電公司等收購汽電共生與民營電廠價格不合理。台電公司說,除商業合約規範須遵守外,依「經濟調度」原則,向民營電廠調度電力會比自行發電經濟。
監察委員劉玉山、吳豐山、葉耀鵬、黃武次於22日提「台電公司辦理汽電共生及民營電廠購電違失」案,經審議通過,今天公布糾正經濟部、能源局及台電公司。
監察院指出,台電公司自民國95年度起連年虧損,100年虧損達新台幣433億餘元,累計虧損更達1178億餘元,國內電力系統實際備用容量率,近幾年都超過目標值16%,近3年更是達到介於20.6%至28.1%之間,台電公司卻仍以較自發成本還高的價格,收購汽電共生和民營電廠(IPP)的電力,導致虧損加劇。
此外,監察院認為,對於許多台電公司高階主管離退後,轉任汽電共生及民營電廠董事長或總經理部分,外界觀感不佳,已函請經濟部轉所屬台電公司確實檢討改進。
台電公司發言人李鴻洲表示,台電公司與IPP或汽電共生業者的商業合約,都訂有保證收購時間、利潤等規範,台電必須遵守。
他說,台電公司是依「經濟調度」原則發電,也就是優先調度最便宜的發電機組,再依電力需求量逐步增加次低價格的發電機組,最貴的柴油、輕柴油發電只在電力吃緊時才啟動,台電如果在尖峰用電時間自行發電,並不會比跟IPP電廠購電便宜。
至於與民營發電業者協商利率浮動調整,李鴻洲指出,台電公司目前已跟9家IPP業者都談了一次以上,也請經濟部介入協助調處。
李鴻洲說,IPP電廠的發電量占目前台電總發電量的19%,一旦停止向IPP電廠購電,電力備用容量率就會降到負4.3%,恐會產生限電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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