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6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楊敏悉尼編譯報導)現年42歲的布里斯本男子斯卡(Max Sica)於27日被判無罪,他曾被控以謀殺前女友和她的兩個兄妹的罪名。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2003年,斯卡在布里斯本北部前女友妮瑪(Neelma Singh)家中溢滿水的水療(Spa)浴室內,發現了妮瑪和她的兄妹庫諾(Kunal Singh)和斯德海(Sidhi Singh)的屍體。五年後警方控告斯卡以三重謀殺罪。
法官伯恩(John Byrne)主持了此案在最高法院的審判,歷時三個月。大約有100名證人出庭作證,包括受害人親屬、警官和一些公眾人士。
伯恩於27日就本案進行宣判。他告訴陪審團,依據證人提供的證據,可合理證明斯卡當時不在犯罪現場,因此他宣告斯卡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