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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特許期 歐晉德盼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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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2日電)台灣高鐵董事長歐晉德今天公開喊話,高鐵公司投資達新台幣5000億元,特許期卻只有35年,先天就不合理,將向政府爭取延長,這項提案也獲股東支持。

高鐵採BOT(興建、營運、移轉)方式,政府提供土地,由民間興建、營運,政府給予35年的特許年限,期滿後高鐵移轉給政府,特許期從簽約興建開始計算。

依照台灣高鐵與政府簽訂的興建營運合約,高鐵特許期從1998年興期時開始計算,至2033年期滿,至今已過了14年。

台灣高鐵公司今天召開101年度股東會;歐晉德指出,台北101投資新台幣300多億元,特許期有70年;晶華酒店投資不到50億元、京站轉運站投資110億元、松山菸廠投資80幾億元,特許期都有50年;台灣高鐵公司投資高鐵5000億元,特許期卻只有35年。

歐晉德說,台灣高鐵2007年3月開始營運,利息支出及折舊攤提一直是最沉重負擔;3年前,政府協助台灣高鐵債務重整,從原本的高利率降為稍高於2%,減輕利息負擔,2011年首次轉虧為盈。

歐晉德認為,除了利率合理外,高鐵若要有好的永續經營基礎,特許期年限有必要合理延長;不過歐晉德沒有說明應延長的具體年限。

根據台灣高鐵提供100年度的財務報表,100年雖轉虧為盈,台灣高鐵至今累計虧損仍高達677億元,在利息負擔改善後,營運負擔主要來自折舊,因合約特許期是35年,但高鐵在興建8年多後才通車,等於所有設備在營運20多年時間內都要折舊完,台灣高鐵認為不合理,所以希望爭取延長特許期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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