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賢愚因緣經》記載,佛在世時,有一位不可思議的比丘尼(佛家修行的女僧),修成了阿羅漢果。有一次,她與其他比丘尼在一起,講述自己過去所造善惡果報。
原來她曾經是長者的妻子,家裡富足,自己沒生兒子,就嫉妒小妾生了男兒,於是偷偷把他殺了。
小妾怨恨痛罵,她就對小妾賭咒發誓說:「如果真的是我殺了妳兒子,那麼我的丈夫,就要被蛇咬死;我生的兒子,就要被大水漂走,被惡狼吞食;我會吃自己兒子的肉,我的身體會被活埋;父母全家被大火燒死。」
她不久死後,就墮入地獄,受了無窮的苦。地獄的罪受完以後,作了婆羅門(貴族)的女兒。出嫁後懷孕滿月,同丈夫回父母家,在途中生產,露宿樹下。此時忽然出現毒蛇,咬死了她的丈夫。她哭得死去活來。
後來有一天,她一手牽著大兒子,一手抱著小兒子,邊哭邊走。眼看前面是一條大河,沒有船渡河,她就把大兒子留在這邊,把小兒子先抱過去,放到岸上,再回過來接大兒子。大兒子看見母親來了,就急忙走進水中,去抱母親,卻被一陣大水沖走。她回過頭來,再去抱小兒子,小兒子被狼吃了,血肉淋漓。女人頓時肝腸寸斷。路上遇到一個人,與父母很熟,她就把自己的痛苦告訴他,並且問父母是否平安。那人說:「前些天失火,這一家人都被燒死了。」
後來,她又嫁了人。懷孕正要生產時,丈夫酒醉回家,因為女人正在分娩,沒有人開門,丈夫破門而入,抓住女人一頓痛打,然後就把小兒子煮了,逼迫女人吃下。女人害怕丈夫,勉強自己吃了一口,痛入心肝。因此就拋棄丈夫逃跑,行到波羅奈國,在一顆樹下休息,遇到一個剛剛死了妻子的人,就結為夫婦。過了幾天後,丈夫忽然死了。當時這個國家的法律規定:如果在生時,夫婦相愛,丈夫死後,妻子就一定要殉葬。於是她就被活埋了。後來有一群盜賊來挖墳盜財,所幸她還沒斷氣,活了過來。
她心裡想著:「我前世有什麼罪?在幾天之間,遭遇這樣的奇禍!」她聽說釋迦牟尼佛在祇洹說法,她就去見佛,哀求出家。由於過去世,她曾經布施了一位辟支佛的飲食,發願修行,所以今世就能遇見佛,終於修成了羅漢。
周氏按曰:一則口是心非,賭咒發誓,造下惡因;一則布施發願,希望出世,種下善因。在幾天之間,接連遭遇如此奇禍,報應實在快速啊!後來遇佛出家,終於修成了羅漢。所以說:「禍福無門,唯人自招。」「善惡之報,如影隨形。」誰都不能例外。@*
(出自清代周思仁《安士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