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青少年菸害 花蓮嚴控菸品販售
【大紀元2012年06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詹亦菱台灣花蓮報導】暑期即將到來,為防止青少年染上菸癮,花蓮縣衛生局於18日在文康室舉辦「疼惜我們的孩子~禁止提供及販售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記者會,邀請菸品零售商和學校校方代表與青少年團體等,共同宣誓為青少年把關,全面杜絕未成年人取得菸品管道。
花蓮縣衛生局長徐祥明表示,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花蓮縣100年高中職生吸菸率為15.7%,雖比98年的數據下降了3.5%,但仍然高於全國(14.7%)。另外青少年菸品7成是購買於商店或檳榔攤,65.3%學生未因年齡不足遭拒售菸品,表示青少年垂手可得菸品。
徐祥明呼籲業者,根據〈菸害防制法〉第13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違者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另未滿18歲吸菸者被查獲須完成戒菸教育,未完成戒菸教育者,其父母親將遭裁罰2千至1萬元罰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