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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房租隨電價漲?崔媽媽:契約未到不得漲

6月兩波電價上漲 房租隨漲 崔媽媽:房客應先辨別計費方式 若未到期房東不得調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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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6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6月電價兩波調漲,不少租屋族收到房東的調整通知後,抱怨陸續出現,「1度電變6元,房東變相漲價」、「房東超收電費2倍」,質疑房東「黑心」、「斂財」,漲幅到底合不合理?崔媽媽基金會建議房客先辨別電費計算方式、 獨立電表和總電表計費不一樣,房東則不得在租約未到期任意調漲,否則有詐欺之嫌。

崔媽媽基金會指出,1度電漲0.21元,看來影響不大,但許多房客在夏月使用耗電量高的產品,如冷氣或多個房間用電等,很容易就超出700度,電價自然會高。

許多房客不清楚電費的計算方式,總電表與分裝電表的差異。以總電表來說,若一戶分5房出租,雖一間房僅用200度電,若5間房同樣用200度,本戶的用電就高達1千度了,因此,計算電費的單價即無法用單純的200度來計算。

崔媽媽表示,租賃期間,房東與房客已有約定,任何一方皆不可隨意片面更改,房東未徵得房客的認同前,不可隨意的調漲電費,電費上漲固然加重房東的負擔,但以契約精神而言,變更契約內容須經由雙方同意,否則有詐欺之嫌。

此外,房東要調整電費不應超過台電所定出的最高級距費用,例如夏月最高級距701度以上,每度5.63元,須對房客解釋,以免滋生糾紛。◇

電費計算方式(以每戶二個月700度為例)

舊制(非夏月) 6月10日新制(非夏月)
度數 計費方式 金額 度數 計費方式 金額
110度以下 110×2.1 231 120度以下 120×2.1 250
111-330度 (330-110)×2.68 589.6 121-330度 (330-120)×2.68 562.8
331-500度 (500-330)×3.27 555.9 331-500度 (500-330)×3.61 613.7
501-700度 (700-500)×3.55 710 501-700度 (700-500)×4.01 802
應繳費用 2086.5元 應繳費用 2230.5元
每度費用 2.98元 每度費用 3.19元
漲幅 6.90%
新舊制電費差距 144.00元 新舊制電費差距 0.21元/度

*該表格以每戶二個月700度為例,依台電5月10日公告
之電費計價計算,漲價前後的差距(非夏月)。
資料來源:崔媽媽基金會 記者耿豫仙/製表
(責任編輯:趙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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