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6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楊秋蓮台灣高雄報導)中油高雄煉油廠利用雨天排放廢水,於去年已遭行政院環保署舉發和監察院糾正,卻無視違規舉發,仍於5月19日及20日連續3次藉由雨天,經放流口排放廢水,嚴重影響後勁溪水體水質。高雄市環保局表示,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惡性重大, 1日依行政程序法第42條規定,給予10天的陳述意見期,屆時再依法執行相關製程的停工處分。
環保局當場依法開單告發,並命其停止繞流排放行為外,並採樣檢驗廢水中的致癌物質「苯」及「乙苯」已超過標準,依水汙法第73條認定符合情節重大,令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相關製程一律停工。
環保局局長李穆生表示,中油公司身為國營事業,本應以身作則,去年遭環保署稽查公開舉發後,再經監察院通過糾正在案,竟然照常的繞流排放廢水,根本無視國家法令及企業良心,任由廠區廢水繞過現有處理設備,直接由雨水放流口排放至後勁溪,即為情節重大情形,依法應即停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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