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紀(219)
第五節:軍事管制——打人狂潮(19)
(九)目睹殺人比賽(2)
六隊發生的血案多半出自他們手中,就業人員當面恭稱為「軍爺」,背後人人都罵他們為鬼子兵,處境低微的刑滿釋放犯,對這些不肖子孫除了背後幾句唾罵,實在奈何他們不得。
同殺手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兇,要披一件合法的外衣一樣,有時候最凶殘的殺手需要光冕堂皇的面紗,這往往比任何戰爭更可怕,更防不勝防。
文革對勞動力任意屠殺,已成為不需要任何法律程序就可以進行的事,這在大權在握的軍管會政府手中,更加方便更有效率。
軍管會帖出「告示」:凡發生與巡邏執勤的士兵正面相撞,或尾隨其後在五公尺以內者,巡邏人員可以當場採取「自衛」措施,一切後果均由『違犯者』自負。這等於給肆虐成性的「支左」戰士,大開了隨意肇事的方便之門,軍管會的巡邏人員可以借自衛的藉口,擊斃任何勞動力後,不負人命責任。
當這個「告示」公佈後,便不斷發生就業人員在半路上碰到「糾察隊」,因迴避不及被打傷甚至傷命的事。例如最近北鳥中隊的一個就業人員,沒有注意到在圍牆拐角處與巡邏兵相撞,當場就被擊斃。
所以不僅六隊的囚奴,因各種各樣「不小心」而被罰站和被打,軍管時期,當兵的任意虐殺「五類份子」,當時是一件極為普通的事。
眼前,只見那挑著糞的「勞動力」,剛剛走到這一段石板路的中段位置,那隊從機耕道上走過來的「糾察隊」,正好走到了石板路與機耕道的交叉口,為首那一個士兵好像發現了獵物,把本來挎在肩上的半自動步槍摘下來,端在手裡,突然的來了一個右轉彎,從機耕道上轉到了石板路上,以電影裡當年日皇軍那種武士道「雄姿」,刺刀指向挑糞人直逼過去。
那人見前方一支「糾察隊」正兇猛向自己逼來,早已嚇得魂不附體,石板路兩側菜田旁都是半米高,兩米寬的排灌溝,這些天已被溶化的雪水灌成了泥漿,別說挑著這滿挑的糞水,便是空手也難於跨過水溝躲避。
慌亂之下只能掉過頭來,挑著糞水往回跑,可是肩上挑的那挑糞水死死地拽著他邁不快步,說時遲那時快,有意向他逼過來的糾察隊,緊跟在他的背後相隔越來越近。
那刑滿人員搖晃的身軀終於控制不住,擔子裡的臭糞撥了出來,就在距大糞坑十米處,為首的士兵手裡端的步槍槍尖已刺進他的破棉衣中,扎到他的脊背上!由於猛然一驚,那兩桶糞水連同扁擔便從他肩上滑落下來,飛向路中,重重地摔在石板路上,糞水全部傾倒在兩側的菜蔬地和水溝裡,散發著惡臭。
在慣性作用力下,那就業人員失去了平衡,歪歪倒倒的跌倒地上,整個巡邏小隊五個人立即圍住這個「獵物」。
為首的那士兵用槍尖指著那躺在地上瑟瑟作抖的人,命令他從地上爬起來,並把他一步一步地逼向大糞坑邊上,接著命令他轉過身去,面對著那個有3米深的裝著一凼泥水的糞坑。(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