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翊是河東人,因為有武藝,被任命為裨將(副使﹑偏將)。他養了一條狗,非常高大健壯。範翊有一個親友叫陳福,也擔任裨將。後來範翊被派往淮南,奉命購買絲綢用品,陳福擔任他的副手。範翊因為喝醉酒,傲慢自負,蔑視陳福。陳福懷恨在心,於是捏造範翊的罪名,暗自上報給主帥。主帥沒有問明情況,以為所報屬實,就罷免了範翊的職務。範翊飲恨而歸,陳福接替了他的位置。
範翊養的狗,見自己的主人被撤職,就直奔陳福的住所,等他睡覺時咬斷了他的頭,銜回來給范翊看。範翊大驚,帶著陳福的頭和這條狗,前去主帥那裡請罪。主帥向他追問原因,範翊把先前的事情述說了一遍。主帥給范翊恢復了原職,而把這條狗留在府中。
詩曰:
鼓簧奪印不須臾,怒目臣獒帳下趨。
瀝血斷頭情過激,膽寒亦足懾讒夫。@*
(出自《集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