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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3日電)交通部部務會報今天通過「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修正案,新增大型車闖平交道,一律裁罰新台幣1萬2千元。
台鐵近幾年發生多起車輛違規闖越平交道事件,尤其,今年元月一輛砂石車闖平交道,造成台鐵列車駕駛死亡,列車車廂嚴重毀損事件。
依現行規定,不遵守看守人指示,或遮斷器已放下,或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罰鍰從6千元到1萬2千元,但裁罰從1萬元起跳。交通部為嚇阻闖平交道違規行為,檢討修正裁罰基準,新增大型車的裁罰以最高額度1萬2千元處分。
另現行規定,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閃光號誌的鐵路平交道,設有警告標誌或跳動路面,不依規定暫停,逕行通過,裁罰基準從9千元起跳。新增裁罰基準也是大型車罰鍰1萬2千元。
而在鐵路平交道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現行規定裁罰基準是6千元,同樣新增大型車的裁罰基準調到最高額度1萬2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