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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凶宅賣屋 男子詐欺判刑

【大紀元5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楊姓、郝姓男子被控以新台幣350萬元買屋後,隱瞞凶宅的事實,透過房仲以465萬元將房屋賣出。板橋地院審理後,今天依詐欺取財罪判楊男6月徒刑、郝男拘役50天。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楊男於民國99年間以郝男名義,買下1間房屋,後來兩人得知房屋內曾有人上吊自殺,竟隱瞞實情,透過房仲,將房子賣給劉姓男子。

劉男曾經向楊姓及郝男詢問房屋是不是凶宅,兩人均否認,並在合約書的「本建築改良物(專有部分)於賣方產權是否曾發生過兇殺或自殺致死或其他非自然身故之情事」說明欄內,勾選「否」的選項。

劉男事後經鄰居告知又向轄區派出所警員詢問,報警提告。

板橋地院審理後,審酌郝男坦承犯案並稱是楊男要他配合,否則房子賣不掉等情事,楊男否認犯行,且未對被害人賠償,依詐欺取財罪,判楊男6月徒刑、郝男拘役5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