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遊覽車
【大紀元5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2日電)最近接連發生遊覽車事故,還有業者僱用不合格的駕駛。交通部公路總局擬修公路法,針對累犯加重罰則,最重可吊銷遊覽車公司營運許可,增加嚇阻作用。
9日一輛載運韓國旅遊團的遊覽車,在花蓮翻覆,駕駛並未依規定取得大客車駕駛執照,公路總局依違反公路法及運輸業管理規則相關規定,處罰遊覽車公司新台幣7萬元,並吊扣車牌2個月,駕駛罰款4萬元,是有史以來最嚴重的處罰。
公路總局上週開會檢討遊覽車管理,認為現行罰則無法對業者產生有效警惕作用,決定修法加重處罰,並考慮針對累犯,最重處以吊銷營運許可處分。
公路總局說,依公路法規定,遊覽車違規,現在對業者的罰款是9000元到9萬元,因修法需要時間,在修法完成前,可先調高裁罰基準,例如可一次就從5萬元開罰,吊扣車牌時間也可再拉長。
公路總局希望遊覽車業者自律,除了修法,也將在各風景區加強路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