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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薪照顧假 台立委提公務員轉讓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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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勞工「家庭照顧假」是否成案,立委、勞委會意見不同,18日送出委員會,交付朝野協商。立委田秋堇以「施比授有福」的道理,建議公務員少請幾天,讓勞工可多請一天,但全台公務人員20萬,與700萬勞工數字相差甚遠,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即便公務員的5天都挪給勞工,也只能達到七分之一,恐無法引用,田秋堇反駁:「別忘了公務員薪水比勞工高」。

家庭照顧假從上屆立委最後一次會期即開始審查,經估算,5天支薪的照顧假,雇主需負擔381億6千萬,勞委會考量家庭照顧責任不應全由雇主負擔,所以先以一年不到2天的颱風天家庭照顧假給薪開始,且颱風照顧假已與雇主完成協議。

勞工雖有7天的家庭照顧事假,但接種預防針、家有重病的老人需看病等情況常發生,「無薪」對於低薪的勞工來說,經常是兩難。依勞委會的報告指出,2.8%的男性請過家庭照顧假,女性則有2.2%。

去年勞委會奉總統之命推「有薪颱風家庭照顧假」,若須親自照顧未滿12歲或國小以下子女的勞工,即可請假但無薪;立委陳節如、尤美女指出,勞工家庭如有重病在床的家人或身障需照護,請假卻不發薪合理嗎?

王如玄回應表示,現就台灣特殊的颱風情況、少子化的議題,在既有架構下開了一個例外的門處理,已先跨出第一步。

在台灣目前景氣低迷下,立委江惠貞認為,不宜一時增加太多的有薪家庭照顧假,但過度時期,政府也應給予企業支持性的獎勵或補助,在未來景氣攀升時,再視情況增加有薪家庭照顧假的天數。勞工權益的照顧,也應視國家整體經濟情況及國際情勢而定。◇

(責任編輯:趙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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