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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信通訊不良 居消費糾紛申訴之冠

行動上網吃到飽品質不穩爭議多 消保處籲NCC加強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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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消費爭議時常發生,消費者保護處2日公布2011年度各地方政府受理消費者申訴、調解案件,總計高達43,918件,較前年增加了9.26%,其中又以電信類申訴案件最高,其次為線上遊戲類。

跟據消保處統計發現,消費糾紛案件類型較多的前5名,「電信類」排名第一,其餘為「線上遊戲類」、「補習類」、「手機類」、「服飾、皮件及鞋類」。

消保處消保官王德明表示,電信居首大多是上網或通訊收訊不良的申訴案件,主要因使用智慧型手機,搭配行動上網吃到飽方案,不過,一個基地台同時能夠容納用戶通話或上網有限,又基地台的擴建常受到住戶抗爭,故遠不及消費者的使用,導致消費者常抱怨打不通或無法即時上網等品質不良情形,致生消費爭議。

消保處已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盡速研擬對策,加強督導電信企業服務之品質及資費,評估調降非上網吃到飽用戶的傳輸數據費用等方案,並盡快公告實施已修訂完成的「行動通信網路業務服務契約範本」。

線上遊戲,主要爭議在於違規停權的認定與處理原則;手機類糾紛原因係手機功能日漸擴增,有關軟體之設定、操作與故障維修等問題;補習類申訴案件則以技藝類的資訊補習糾紛占絶大多數,原因是電腦補習班收費相對文理類補習班高,對於許多時間無法配合的消費者想解除契約,卻無法拿回全部或一部分學費。

至於服飾、皮件及鞋類為日常生活消費用品,其中以不少消費者誤以為實體商店消費也享有7日猶豫期最多。

最後,消保處提醒消費者,發生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責任編輯:趙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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