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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8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銀行放款價格將納入金檢重點,若有不合理削價競爭,將利率殺得很低,將可依違反內稽內控,處新台幣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邀集中央銀行、財政部的官員及銀行公會代表,進行跨部會聯繫會議。
金管會官員表示,今天討論議題,其一是央行與金管會注意到,銀行近期放款有殺價競爭情形,將利率殺得很低。為遏止歪風,官員表示,未來銀行放款訂價,將會納入金融檢查重點,檢查銀行在放款訂價時是否實際考量成本,包含資金成本及信用風險等。
官員表示,若銀行本身資金成本已經很高,且客戶信用風險也高,但銀行仍低利率放款,金管會會請銀行說明,若沒有合理的理由,就可依據違反內控內稽,處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由於歐美經濟情況不佳,即使本國銀行財務體質健全,金管會期望銀行「晴天儲糧」,多提呆帳準備,呆帳準備可以占放款的1%以上。
現行所得稅法規定,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債權的估價,應以其扣除預計備抵呆帳後的數額為標準,而備抵呆帳可以扣除額度,應就應收帳款與應收票據餘額1%為可認列費用上限。也就是說,銀行提列備抵呆帳可認列費用上限就是1%。
官員說,有些銀行提議,銀行多提的呆帳準備(超過1%部分),也可以扣抵所得稅額。
官員說,財政部代表認為,呆帳準備扣抵部分全體行業都適用,並非只有銀行業,所以必須另外考量。同時,財政部代表說,銀行若發生實際損失時,是可以扣抵稅額。
金管會期望,銀行業備抵呆帳可以占放款1%以上,並且未來第一類放款(正常放款)的備抵呆帳也可以超過1%。官員說,根據金管會瞭解,現在幾乎所有銀行的備抵呆帳都超過放款的1%;而正常放款的備抵呆帳平均也有0.8%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