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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教生
【大紀元2012年05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建教生到企業或工廠實習,希望可以兼顧學業與技能學習,但卻成為廉價勞工,慘遭企業剝削成為「賤價生」。立委建議,建教生應比照勞工權益,給予最低薪資保障。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建教生並非勞工,如何保證學生權益,又不會因此讓企業拒絕建教合作,還需要考量。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6日審查「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針對建教生長期以來被壓榨問題修法討論。
立委林淑芬指出,建教生雖身為學生,所做工作卻與勞工沒有差別,礙於無法源依據,領到的薪水遠低於勞基法最低薪資,實習勞動條件苛刻。
蔣偉寧說,希望可以讓學校與產業合作時,可以從中取得平衡點,因為建教生涵括各種產業,所以薪資範圍從新台幣1萬3千元至2萬5千元不等,如果讓建教生適用勞基法最低工資規範,反而讓企業拒絕使用建教生,讓原本建教生的實習機會受到損害,所以還要再考量。
若採用勞工最低薪資,可能會讓原本領較高薪資的建教生薪水被迫減少,對學生不一定有好處,未來希望透過立法,規範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讓學生能真正獲得職業技能,保障學生的勞動條件。◇
(責任編輯:趙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