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乞丐走在山上,看見一群孩子綁著一隻小猴,正在欺負虐待牠。這個乞丐就把牠買下來,教牠一些戲法,每天到集市上乞討,得了很多錢。別的乞丐對他又嫉妒又羨慕,就把他灌醉,然後誘騙到一座空窯裡,將他殺死。隔日把猴子用繩子拴上,又讓牠表演戲法。
這時,正好金華縣令汪可受出行,喝令讓路的聲音傳來,這隻猴子咬斷繩子,闖到縣令面前,好像在向他訴冤。汪縣令派人跟著牠,在空窯中找到了乞丐的屍體。當即將其他乞丐抓捕,審問後供認了罪狀。全縣的人都被驚動,為這個乞丐的慘死,感到哀悼。縣令派人買來棺材,將乞丐的屍體收殮後火化,烈焰剛剛騰起,猴子就哀叫著躍入火中燒死了。
詩曰:
何幸抽身訴長官,金華仙尹亦心酸。
碎軀粉骨非奇事,也當逢場作戲看。@*
(出自《聖師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