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5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14日派員前往遭到污染的觀音海岸勘查,並循線追查排放污染的可疑工廠,但遭稽查的工廠卻以不排廢水因應,環保局將先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告發。
桃園縣環保局接獲訊息,就前往造成污染的觀音海岸勘查,但污染現場已經沒有可供採樣的跡證。14日上午,環保局再出動多組稽查人員,並配合環保署北區督察大隊人員,共同循線追查可疑的污染源。
被環保局質疑排放污染的工廠位於觀音鄉白玉村中興路,是一家位於觀音工業區外沒有納管而是自行專管排放的染整工廠,早已被鎖定為列管的染整工廠。
桃園環保局人員前往工廠進行稽查時,工廠故意不將生產之事業廢水排出,但環保局稽查人員仍持續在工廠守候,以便採證後,與環保局稽查人員在廠區外循污染排放管線之採樣進行比對。以查明污染事實,達成告發目的。
桃園環保局在現場稽查後,先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現場操作狀況與許可核准登載事項不符,將可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最高可處60萬元之罰鍰。
(責任編輯:王正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