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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油價不斷上漲,桃園縣政府加強取締違法囤油情形,工商發展局會同警察局蘆竹分局與中油公司於大園鄉稽查時發現有業者設置容量超過2公秉(即2000公升)以上之儲油槽,卻未依規定申請設置儲油槽,業者將面臨新台幣100萬元以上之罰鍰。桃園縣政府提醒業者,設置儲油槽容積超過2公秉以上,應即依規定提出申請,勿心存僥倖,以免受罰。
桃園縣政府工商發展局表示;大園鄉圳頭村,現場儲油槽共有5個,總容量超過5公秉,槽內存放柴油近1.4公秉,業者聲稱油品用於清洗油網、油桶,縣府已經當場扣押油品,中油公司也取樣化驗。由於儲油槽總容積已經超過「石油管理法」規定的2公秉限制,已經由警察局製作筆錄,未來將依石油管理法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工商發展局新聞聯絡人陳美年表示,依照「石油管理法」第18條規定,客貨運輸業、營造工程業、工廠、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為供其自用車輛或動力機械加注汽油、柴油或液化石油氣,經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專案核准,得設置自用加儲油 (氣) 設施。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未經申請核准而設置自用加儲油設施者,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供自用之石油製品及設施器具一併沒入。
因為油價不斷上漲,為穩定物價,桃園縣政府加強查緝違規囤積行為。工商發展局表示,少數民眾為圖小利,不顧及個人及大眾公共安全,竟將汽、柴油儲放於自宅或工廠內,一旦發生火災,後果不堪設想,本府為防杜公共意外發生及囤油情形,將配合警察局及中油公司持續加強查緝違規儲油,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而遭受重罰,得不償失。
(責任編輯:劉淳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