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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勞委會擬修法 獎勵企業為員工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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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激勵」企業為勞工加薪,勞委會研擬法制化,強化企業社會責任。全國產業總工會祕書長謝創智表示,透過政府給予的優惠為勞工加薪,非長遠政策,勞委會如何查證業者是否將優惠轉價給勞工?解決根本問題,還得強化、健全工會實質運作的機制。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以國外的例子,透過租稅減免或貸款補助等優惠政策,誘使企業願意與勞工分享經濟成長的果實,為員工加薪。但法制化牽涉到修法,產業面需與經濟部進一步討論研究。

對王如玄的用意,謝創智予以肯定,但他表示非長久之計。以外部的優惠誘使企業加薪,如果優惠中止,是否加薪也中止,而且業者是否將優惠轉價在勞工的薪資上,如何查證,勞委會必需想清楚。此外,能得到優惠都是大企業,小公司的勞工是否就不用加薪?

謝創智指出,最根本的辦法還是工會的力量,工會若能穩定、健全的發展,能了解公司的營運情況,賺不賺錢,是否可以加薪,或可適時向業者提出合理的加薪要求,而不受基本工資「下限」所限制。但他表示,目前台灣工會才剛剛起步,影響力並不大。

他也表示,企業不需將工會看成洪水猛獸,要來與業者打架、分一杯羹。以平常心看待工會,公司制度若能完善,工作環境氣氛和諧,工作效能是加倍的,台灣勞工也很可愛很努力的。

(責任編輯:趙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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