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修法 李鴻源提方向
【大紀元4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7日電)台灣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說,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將更細緻訂定「通知」和「同意」意涵,促進溝通了解,保障所有當事人權益,但內政部不傾向提高協議合建所有權人同意比例。
文林苑都更案引發社會關注,行政院長陳(沖)指示通盤檢討,呼籲內政部修法應秉持立法目的,並讓更新單元裡所有的所有權人,都能充分了解都更事業計畫內容及相關權利義務關係。
李鴻源表示,都更條例不應被汙名化,但需更細緻規範,保障所有當事人權益。內政部將呼應陳(沖)裁示,參照當初立法精神,及文林苑案執行面上的困擾,已初步擬訂修法方向。
他說,目前都更單元範圍內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申請都更比例應超過1/10,內政部傾向提高申請比例,而協議合建所有權人同意比例則較不傾向提高。
文林苑案當事人對都更案通知書「送達」、何謂「同意」有不同說法,李鴻源表示,都更條例修法時將參考個案,更細緻檢討「送達」和「同意」在都更條例上的意涵及程序,務必讓都更單元裡所有的所有權人,都能了解計畫內容和自身權益。
另外,他說,都更案進行時,何時能預售新屋,也將是這次修法重點之一,內政部傾向修訂為地上物都清除的條件,避免爭議案件重演。
至於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提案連署,針對都更條例聲請釋憲,李鴻源表示尊重,而都更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按當初承諾,6個月內送到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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