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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郭千華台灣宜蘭報導)宜蘭縣拒用瘦肉精,訂定自制條例,推商店張貼「拒用瘦肉精肉品自主管理標章」,代表具有公信力的表彰,是對廣大的消費群眾更直接、重大之食品管理責任。業者申請檢驗肉品自主管理,獲核標章張貼的商家,才是提供消費者安心消費的食品。
鑒於食用過量的瘦肉精,恐會造成心悸、嘔吐、心律不整、肌肉顫抖、頭暈、心跳過速、神經系統受損等症狀,嚴重時甚至會引發心臟麻痺而死。
宜蘭縣長林聰賢指出,訂定瘦肉精自制條例,4月中旬可提出申請,將來豬、雞、鴨、鵝要有生產履歷,不僅給消費者安心,業者申請檢驗自主管理,不合格將處新臺幣6萬至6百萬元之罰鍰。月底前將補足其他縣市輸入肉品檢驗,外縣市需出具產地標章及活體來源。
林聰賢並希望要求中央政府活禽宰殺派駐獸醫師檢驗,嚴謹宰殺過程控管。
宜蘭縣衛生局長劉建廷表示,宜蘭縣有肉品攤位共250攤,肉品標章申請對象包含食品販賣業及餐飲業。每一家有申請肉品標章掛上,讓消費者安心,外縣市採抽查機制,並要求檢具切結書、畜牧場檢驗認證,以期對外縣輸入、私宰、囤積肉品品質檢視。
台灣的現況是全面禁用瘦肉精,宜蘭縣自95年起,各項肉品均未有檢出有瘦肉精的案例。對於「瘦肉精」此種有影響國民健康之虞的動物用藥,除要求中央政府應提供公開透明的訊息,讓消費者有說「不」的權力。宜蘭縣府提醒消費者,高度注意義務、認知獲核標章張貼的商家,才是安心消費的食品。
(責任編輯:陳玟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