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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不分類 苗市公所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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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文敏台灣苗栗報導)苗栗市公所為整頓市容,打造優質生活環境,重申垃圾不落地政策,對於不按規定釋出垃圾的民眾,1-3月份被罰1200元者計40件,提醒民眾不想荷包失血,就要守規定。

市公所指出:垃圾不落地是現代文明的象徵也是政府既定政策,不可能改變。市公所為方便民眾倒垃圾,只要能進入的巷弄,垃圾車一定會進入為民眾服務,同時也增加一名隨車員加強服務老、弱、婦、孺。

市公所表示,民眾若臨時有事無法親自倒垃圾,只要在垃圾車到達前20分鐘把分類好的垃圾放置自家門口,清潔人員會代為清運,市公所也在全市設置9個定點方便無法配合垃圾車的民眾處理垃圾,種種措施就是要方便民眾又能顧到環境衛生,維護市容。最近發現有不少民眾隨時、隨意堆置垃圾,嚴重破壞市容環境。

市長邱炳坤呼籲,現在處理垃圾非常方便,請民眾務必要按規定時間釋出垃圾,不要把方便當隨便,市公所對於不依規定釋出垃圾的民眾開罰絕不手軟,並且還會持續並加強稽查,對於没有做好垃圾分類的民眾也會處予1200元的罰鍰處分,請民眾不要心存僥倖,邱市長也再次強調,環境衛生的維護必須靠全體市民共同捍衛,不可因少數人的不守法而犧牲多數人的權益,甚至賠掉市容、形象。

(責任編輯:邱蘭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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