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摩行賄中共官員:投資300萬回報600萬
【大紀元2012年04月28日訊】4月25日,美國證券交易所委員會(SEC)指控,摩根士丹利房地產基金前中國區負責人彼得森涉嫌違反《反海外腐敗法》與相關證券法律。據悉,這宗涉及大摩前管理人員行賄中國官員的案件,歷經4年終於進入司法程序。
據21世紀經濟報導的消息,SEC的起訴文件透露,彼得森在任職大摩房地產主管期間,多次利用吳永華的背景和關係,獲得重量級房地產項目。據SEC指控,彼得森和上海永業集團前董事長保持著私人關係和秘密商業往來。SEC稱,這對於大摩在上海的房地產業務中獲得成功具有影響。
據指控,彼得森至少以基金管理費用的名義向自己和吳永華支付了180萬美元。他還秘密地為自己與這名官員及一名律師從大摩基金取得了價值可觀的上海房產。
投資300萬回報600萬
報導稱,彼得森是美國人,目前居住在新加坡。彼得森在大摩任職期間,主要職責是代表大摩評估、談判、取得、管理以及銷售房地產投資項目。據SEC的起訴文件透露,彼得森在任職大摩房地產主管期間,多次利用吳永華的背景和關係,獲得重量級房地產項目。
2003年摩根士丹利以入股10%的形式,參與吳永華任董事長的上海永業集團開發的錦麟天地酒店式公寓項目。這個與國資背景房企的合作項目,被業界認為是大摩進入中國內地樓市的第一單。而就在這宗收購案中,彼得森、吳永華和一家名為Canadian Attorney的機構秘密計劃在摩根士丹利房地產基金購買錦麟天地後,再從摩根士丹利房地產基金手中購買股權。
為此,彼得森、吳永華和Canadian Attorney在英屬維京群島註冊了一家名為Asiasphere Holding Ltd. 的個體有限公司(以下稱「Asiasphere」),來進行他們的交易。彼得森設法說服摩根士丹利及其基金賣出部份股權給Asiasphere,並讓大摩員工相信,Asiasphere是永業集團旗下一家實體公司,他們是在銷售股權給永業集團。
彼得森告訴大摩高層和其他員工稱:「那位中國官員(吳永華)是一位有能力的人,他是永業集團總裁,正是他在這宗交易中不怕麻煩地幫助我們,促成我們以低於競爭對手的價格買到了錦麟天地。」
以此為由,彼得森向他的上司建議,作為回報,應當讓Asiasphere以2004年10月摩根士丹利購買錦麟天地時的價格,即300萬美元購買摩根士丹利房地產基金IV12%的股權。
據接近大摩的投行人士表示,因為感到此舉有違美國有關法律,大摩高層很長時間不同意這麼做。彼得森這一遊說持續了一年多時間,直到2006年,這一交易才得以完成。
於是,彼得森等人以300萬美元的投資獲得了600萬美元的超額回報。因為自收購錦麟天地後,摩根士丹利房地產基金IV的資產已大幅升值。
資料顯示,吳永華持有Asiasphere47%的股權,而彼得森和Canadian Attorney共同持有剩下的53%。彼得森從來沒向公司披露過他的股權。2006年到2008年,摩根士丹利共分五次付了Asiasphere200 萬美元的紅利,彼得森可分得86萬美元。調查顯示,彼得森與吳永華的「合作」,涉及至少5個位於上海的房地產項目。
SEC執法處主任Robert Khuzami說:「彼得森不止一次跨過線,他秘密行賄中國官員以非法的形式取得生意並且自己獲得財富,這違背了他對基金客戶所應負的責任。」
現在,彼得森已經承認違反證券監管規定的相關指控,同意上交25萬美元的非法收益,放棄通過不當交易得來的一處價值約340萬美元的上海房產,並被永久禁業。而吳永華大約在2007年左右離開永業集團。
(責任編輯: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