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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薄瓜瓜臺灣置產 當局有法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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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依珊報導)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垮台後,薄谷兩家用權勢謀取利益、在海外累積上億美元資產的消息,連日來受到華人世界關注。臺灣立法院今(26)日就有立委提案應修法,以避免「薄熙來不能來,但谷開來、薄瓜瓜可在台灣買房置產」的情況發生。

曾經被臺灣媒體捧為政治明星的薄熙來落馬後,兩個月來各種醜聞佔據新聞版面,薄雖然曾公開宣稱,他和家人在海外沒任何資產, 但媒體報導,越來越多跡象顯示,薄熙來運用政治影響力謀求自己與親屬的經濟利益,薄谷兩家的成員們幾乎在薄熙來掌權十年內,悶聲發大財地累積財富,薄家族在海外至少握有上億美元的財富。

在薄谷事件曝光以來,有更多人質疑「太子黨」薄瓜瓜從英國的全寄宿Harrow學校,到牛津大學,再到美國哈佛大學的教育費用來歷不合法。而薄瓜瓜2010年在北京資助成立的「瓜瓜科技有限公司」,其公司主管即為捲入英商海伍德謀殺案的薄家勤務人員張曉軍,而引人關注。

為此,臺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午就「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69條中,關於中資取得不動產資格是否應修法加以限制進行相關討論時,民進黨籍立委潘孟安等人提案應修法,延長不動產轉移年限從3年變5年,並明文規定來台取得不動產的大陸地區自然人或法人代表,不得具黨政軍職務或是成員。

民進黨籍立委李俊俋強調,此案能避免「薄熙來不能來台,但谷開來、薄瓜瓜可以在台灣買房」的情況。全案在內政委員會表決最後未通過,交付朝野協商,但表決前,關於「谷開來及薄瓜瓜可否在台灣置產」的討論,相當熱烈。

內政部次長林慈玲表示,現行法令規定就足以處理類似情況。現行辦法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或法人代表在台取得不動產,不得具有黨、政、軍或具政治性機構職務。一旦取得的不動產,是足以影響臺灣建設、涉及土地壟斷或炒作、影響國土整體發展,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全虞」,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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