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酒駕肇事
【大紀元4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6日電)陳姓男子酒駕撞上路旁自小客車,警方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他辯稱車禍是因為打瞌睡引起和喝酒無關,且又通過警方直線步行等測驗,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
陳姓男子今年2月間,開車經過台東市中興路時,忽然失控撞上路旁的自小客車。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發現李姓駕駛滿身酒味,於是給予酒測,酒測值每公升0.14毫克。
雖然陳姓男子酒測值低於0.25毫克的標準值,不過因開車肇事,警方還是將他帶回派出所給予閉眼朗誦阿拉伯數字、直線步行、食指碰鼻尖等測試,結果朗誦阿拉伯數字未過關,警方認定陳男無法安全駕駛,於是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檢察官調查時,陳姓男子承認酒駕,但是酒測值低於規定的0.25,他會發生車禍是因為自己打瞌睡,和喝酒無關,當時在派出所朗誦阿拉伯數字是不小心數錯。
檢察官也認為,雖然陳姓男子酒駕,但是酒測值僅有每公升0.14毫克,朗誦阿拉伯數字應是不小心數錯,其他測試均通過,因此很難僅以陳姓男子酒駕車禍,就認定應負公共危險罪責,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