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密件曝光 高院配合各地政法委維穩
【大紀元2012年04月25日訊】中共最高法院為配合各地政法委的維穩工作,曾下達內部通知,要求各級法院對有關因網絡審查而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不予受理,同時要向當地政法委匯報有關網絡糾紛案件的處置情況。
日前,有大陸民眾在網絡上曝光一份中共最高法院在2009年7月13日下達的內部通知,該通知中要求,各地方法院對涉及網絡審查引發的民事行政起訴不予立案。
近日,一份中共最高法院在2009年7月13日下達的內部通知在網絡上曝光。(網絡圖片) |
近日,一份中共最高法院在2009年7月13日下達的內部通知在網絡上曝光。(網絡圖片) |
為配合中共對網絡的審查,最高法院在這份內部通知中要求,各地方法院,對涉及「互聯網管理」的案件不予受理、不出具法律文書。對其它涉及網絡的民事糾紛,也應充分瞭解案件背景、預測社會影響和涉及的問題、並報經「上級法院同意」後,才能予以「慎重」受理。
通知中劃分了適用網絡民事糾紛範圍:因網站根據相關管理部門要求,刪除起訴人發表的文章、言論以及網頁等,或者關閉起訴人的博客、論壇、貼吧、網站等引發的糾紛。起訴人大多以其與網站建立網絡服務合同,網站未經本人同意或未通知本人單方刪除文章、關閉網站為由提起訴訟。
在不受理網絡民事糾紛案件之外,最高法院要求各地方法院配合當地政法委的維穩工作,在接到涉及互聯網管理的起訴案件時,要立即層報到最高法院,同時向當地黨委、政法委匯報。各省高級法院,則要做好這類案件的立案指導和「信息報送」。在處理網絡管理案件時要得到當地黨委、政法委的支持,協調相關部門共同做好當事人的工作,避免負面社會影響,不得擅自對外表態。
近年來,有關在網絡上刪貼、關閉帳戶、關閉網站的事情時有發生,中共種種鉗制網絡言論自由表達的作法早已激起民憤。
法廣稱,這一《通知》中的相關做法,雖然與中國目前現行憲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相關規定顯然有悖,但在目前中國穩定壓倒一切的政治形勢下,在中共政法委協調下,法院已經成為政治工具。僅以一紙內部「通知」就使各地因刪貼而導致的爭議,無法進入司法程序,剝奪公民基本權利的做法已經持續多年。
(責任編輯:張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