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谷歌之戰漸酣
導言:甲骨文與谷歌就Java的版權與專利權之戰越演越烈,兩大公司的首席執行官親赴法庭「參戰」剛剛結束,又爆出谷歌一名工程師曾在電郵中洩露,谷歌若要使用Java編程語言,應申請授權。這封郵件目前成為此案的關鍵證據。
【大紀元2012年04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文旭編譯報導】19日法庭審理進入第四天,在開庭陳詞中,甲骨文的律師向陪審團展示了幾封谷歌公司的郵件,並稱這些郵件就是本案的原始證據,能證明谷歌侵犯了它的知識產權。
其中一封郵件捲入了谷歌工程師林德霍爾姆,此人曾是升陽(Sun Micro)公司的一名僱員,自2005年開始在谷歌工作。2010年在甲骨文起訴谷歌前不久,林德霍爾姆給安卓系統業務的經理魯賓(Andy Rubin)發了一封郵件,稱谷歌的高管要他為安卓系統尋找一個Java的替代工具。
在郵件中,林德霍爾姆寫道:「我們找了一堆的工具,但都很遜。我們最後得出結論,我們得根據我們的需要,通過談判來獲得一個Java授權。」
甲骨文2010年收購了Java語言的開發者,升陽公司。
這封電子郵件現成為了本案的決定性證據。林德霍爾姆(Timothy Lindholm)出庭,站在證人席,就2010年他發出的一封郵件內容回答提問。
林德霍爾姆承認他寫了這封郵件。但他告訴甲骨文的律師,他並非指從升陽申請授權。林德霍爾姆還對谷歌的律師說,他清楚,其他的人也可以免費使用Java語言。
甲骨文曾在2010年8月起訴谷歌,指控谷歌的安卓(Android)手機操作系統侵犯其Java編程語言的版權和專利權。谷歌反駁稱其產品並不對甲骨文的專利構成侵犯,而且甲骨文也不能把Java的某些部份當作其自身的專利,因為Java是一款開源的,或者說公共使用的編程語言。
案件起初,有人預計谷歌的損失可能高達61億。但後來谷歌把甲骨文的七項專利索賠縮減至兩項。甲骨文公司在此案中以版權被侵為由索賠約10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