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事閒聊,聽她講在家怎樣處理婆媳關係的事。雖然自始至終她都像講笑話一樣,但嘻嘻哈哈過後也很是引人深思。
生活中總會有這事那事的,不過總的來說,小事居多。問題是,大事小事的定義取決於人。比如,丟了幾百塊錢對有的人來說,不算什麼事,還破財消災呢;對另一些人,也許就足以成為沮喪一天或幾天的理由。
同事有一陣子心情不好,回到家也不愛說話。結果,婆婆以為她鬧情緒,居然生氣了。生氣後,老太太的臉色也不好看,連續幾天不怎麼搭理兒媳婦。後來,同事也感到不對勁,就讓老公去交流。事情弄清楚後,她哭笑不得。
不想說話,能算多大事兒啊,誰還沒有心情不好的時候。在爸媽跟前,別說不說話,就是翻臉、頂嘴、發脾氣,也沒什麼後果。做父母的絕對不會和孩子一般見識。但是,在婆婆跟前,不愛說話居然成了大問題,差點兒鬧得不可開交。
同事讓老公給婆婆解釋,婆婆依然不消氣。沒有辦法,同事最後只好放下臉面,一邊壓抑著自己的煩悶,一邊拿出笑臉,去給婆婆正式「道歉」,老太太那裏才算了事。
事情不大,但既讓人發笑,也讓人歎氣。生活中多少矛盾誤會,都是因為有人錯把小事當成了大事。其實,事情本身就那樣,但我們的心情卻會導致自己對客觀情況的認識發生曲解。原本不是事的事,如果太當事兒了,就成了大事兒。就算本來是大事兒的,只要想開了,排解開了,反倒成了小事。
放下所有的偏見把生活的每個細節審視一遍,就會發現,真正算得上大事的沒有幾件。所以,何必和自己過不去呢?
──轉載自新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