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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住宅用電 台國中小電費未漲

【大紀元2012年04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朱稚清台北報導)目前媒體報導學校為省電,讓學童在走廊早自習,經濟部能源局20日表示,本次電價合理化方案,對於適用住宅用電電價的國中、小學,仍維持按該電價第1級距價格計費,每度新台幣2.1元,並未調整。

能源局指出,依據台電統計,適用住宅用電的國中小學約占全國國中小學校的74%,由於住宅用電第1級距調高至120度,因此這些學校在用電度數相同的情況下,電費支出並不會改變。其餘用電器具較多,規模較大的國中小學因適用低壓或高壓電力,台電將持續給予約85折用電優待,以使學校電費負擔減至最小。

教育部也指出,目前公立國民中小學水電費,是由行政院主計處編列於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教育設施」補助經費項下專款專用。依100年執行情況看來,因各校力行節約措施,全國中小學整體而言水電費仍有少數結餘;有部分學校經費編列不足者,則由當地縣市政府補足學校不足經費,並非由各校自行籌措,不致使學校出現經費排擠或電費欠費情況。

台電也表示,台電各地區的營業區處均有提供節約用電諮詢服務,各學校可洽各該區處,以透過合理用電,減輕電費負擔。◇

(責任編輯: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