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0日報導】(中央社舊金山19日法新電)蘋果(Apple)和Google等7家科技公司被控串聯互不挖彼此軟體工程師,以抑制薪資,美國一位法官裁定這項訴訟案成立。
地區法院法官高蘭惠(Lucy Koh)在今晚發布的裁決書中,拒絕駁回這項集體訴訟的請求。這7家位於矽谷與舊金山地區的公司,被控共謀互不挖角,以栓住人才。
7個被告分別是Lucasfilm、皮克斯(Pixar)、蘋果、Google、英特爾(Intel)、直覺電腦軟體公司(Intuit)和奧多比系統公司(Adobe Systems)。
高蘭惠在裁決書中說,這項訴訟是根據美國司法部2010年結束的反托辣斯調查。涉案公司在調查中同意改變作法,但未承認有不當行為。
根據法庭文件,司法部在結論中說,涉案公司達成反競爭性協議,「消除一項重要形式的競爭」,對員工造成傷害,他們「可能被剝奪在競爭上相當重要的資訊,以及獲得更好工作的機會」。
高蘭惠推論道,不互挖員工的協議,可能妨礙員工事業發展,並緩和雇主改善員工整體待遇的壓力。(譯者:中央社陳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