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支柱:向田亮致敬,做人不能太「石述思」

人氣 4
標籤:

【大紀元2012年04月17日訊】最近,陝西省體育局表示,田亮的第二個孩子是在中國香港出生因而不屬於“超生”,似乎田亮妻子赴港生二胎不受任何不利影響。一些無良的媒體人為強化百弊叢生的計劃生育,不惜進一步撕裂貧富鴻溝,再次借機掀起反對所謂富人、名人海外生二胎的熱潮。大量嫉妒的弱智線民跟在後面起哄:“不公平!要生二胎都生二胎。不能有錢或者有權就可以多生。”

為田亮辯護

其實田亮夫婦生二胎並非沒有受到影響。據中國青年報4月13日《田亮未被“雙開”》一文報導,田亮“已經從陝西省游泳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職務上卸任”,只是仍然保留了“公職編制”,可能跟我被學校強制停薪留職的情況差不多,也可能換了個崗位拿新崗位的工資。記者還採訪了國家計生委,答覆是海外生子“只要孩子回到內地在兩年內住滿18個月”就得繳納“社會撫養費”。

中國法律與行政法規上從來沒有“違法生育”或“超生”這種反人類的詞眼,連國家計生委都極少使用這種反人類的詞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和計劃生育法》(以下簡稱《人口和計劃生育法》)規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孩子”、改“准生證”、“超生罰款”為“生育服務證”、“社會撫養費”,意味著生育在中國是自由的,只是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來補償孩子所享受各種兒童福利給財政增加的負擔,但獲得了“生育服務證”這種優惠卷的除外。

確實,《人口和計劃生育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人員,是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其他人員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組織給予紀律處分。”這意味著生育問題上某種程度的強制仍然存在。應該說,這一條文與整部《人口和計劃生育法》的眾多規定存在體系違反,也狠狠地扇了國家領導人、外交部發言人甚至國家計生委領導人的耳光——他們一再在答記者問時聲稱“中國的計劃生育是公民自願的”。所以無論是為了維護法律內部的和諧還是國家領導人的誠信,這一條都應該解釋為無效。

何況《人口和計劃生育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處分”是以“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為前提的,而田亮是否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仍是未定之數,陝西省體育局現在就解除田亮的游泳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職務,顯然是錯誤的。

即使根據《人口和計劃生育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田亮被解除游泳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職務,也已經相當於受過處分了。“游泳運動管理中心”並非行政機構,沒有自己的“紀律處分規定”,只能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將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項。違紀就要一律開除,這是哪個王八蛋以權代法的叫囂?撤銷領導職務都比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剝奪的利益多,更不要說實際後果接近開除的強制停薪留職了。

海外生子兩年內在中國大陸住滿18個月就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規定來自《國家人口計生委對浙江省人口計生委關於中國內地居民在境外生育第一個子女是否計算子女數問題的復函》(以下簡稱“復函”):“雙方均為內地居民,無論在境內,或是境外,均應遵守我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按照規定生育子女。夫妻已生育一個子女,不符合政策規定在境外生育第二個及以上子女的,如其子女回國定居,或兩年內居住滿18個月,應計算該子女數,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

《人口和計劃生育法》本身沒有對境外生育做出規定。以前的做法是境外生子要給與行政處分(國家機關)或紀律處分(國有企事業單位),但不收“超生罰款”、“計畫外生育費”或“社會撫養費”。這種做法在《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實施後被延用,直到2010年廣東省計生委主任張楓在答記者問時還是這麼說的。之所以這樣,是因為計劃生育無法無天的時代,計劃生育措施被認為是對“生”的“行政處罰”,法理上處罰須受屬地原則的約束,在別國土地上適用本國法律進行處罰涉嫌干涉別國主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公務人員和軍人的域外職務犯罪行為除外),可以不予追究。”連域外較輕的犯罪行為都不追究,何況生孩子。

但是根據《人口和計劃生育法》,“社會撫養費”的定位已經不是對“生”的處罰,而是對“育”的補償,因此不產生涉嫌干涉別國主權的問題。特別是由於《人口和計劃生育法》規定第四十二條的“處分”以繳納社會撫養費為條件(實際上未必是這麼執行的),這就使得境外生子不產生任何不利的法律後果。從這個角度看,“復函”具有補充法律漏洞的作用,並且補充的內容與立法精神是一致的。

《人口和計劃生育法》並未授予國家計生委立法權,只是授予了國務院和省市自治區立法機關對特定事項的立法權。連針對全國的國務院各部委“規章”都只是法院做行政判決的“參照”(不是“依據”),這“復函”的法律效力有多大恐怕是個問題。浙江省計生委對於法無規定的事項願意聽國家計生委的意見,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會願意默認,在浙江省內實行無妨。但一個對浙江省計生委的“復函”,怎麼能用來約束陝西省的區、縣計生委?

“復函”本身的公正性也很成問題。表面上看,孩子帶回中國大陸養要佔用中國的資源。但是陽光、空氣、人行道這樣的免費資源狗都可以用,為什麼孩子不能用?難道“超生”孩子根據中國法律連狗都不如?衣服、食物、玩具也是中國的資源,但這是孩子父母花錢買來的,還拉動內需為經濟增長做出了貢獻,難道政府應該再收一次價款?所以真正應該付費的資源只能是兒童福利,然而享受大陸的兒童福利是以有大陸戶口甚至當地戶口為前提的,港籍或外籍孩子根本就不可能享受這些福利!國家計生委也沒有權力命令衛生、教育等部門一視同仁地為居住在中國大陸境內的孩子提供各種兒童福利。

即使中國政府立即改變目前根據戶口享受兒童福利的狀況,“復函”的公證性仍成問題。為什麼僅僅針對“雙方均為內地居民”的境外生、大陸養收取“社會撫養費”?為什麼父母一方或雙方為港澳臺人或外籍人的孩子兩年在中國大陸住滿18個月不收“社會撫養費”?我看從對“育”的過程中所享受的兒童福利(當然現在還沒有享受)的補償角度看,倒是恰恰應該收這些港澳臺人或外籍人的孩子的“社會撫養費”!因為“雙方均為內地居民”所生的孩子成年後成為中國納稅人的可能性大得多!譬如洪博培大使和駱家輝大使的孩子,在中國大陸居住都顯然超過18個月,而且將來成為中國納稅人的可能性幾乎沒有。如果“社會撫養費”制度不廢除,外籍孩子又可以在中國免費享受兒童福利,那麼首先該收的就是他們的“社會撫養費”。

向田亮致敬

那些提醒我田亮赴港生二胎未受處罰、挑逗我去批判田亮和陝西體育局的人,真是瞎眼了。就算我嫉妒田亮,我也沒這麼弱智。所有反對計劃生育的人都不會這麼弱智。看來是否支援計劃生育,確實是衡量一個人智力是否及格的標準。

我妻子生二胎後我被解聘了,並被徵收24萬多元(不包括滯納金和執行費)的“社會撫養費”,曾得到輿論廣泛同情。我擺個“賣身交罰款”的pose就上了國內外十多家電視臺和數十家報紙、雜誌,我貼幾天“楊支柱要飯”的帖子就募得11萬多元捐款——還是在尋求支持、謝絕同情並謝絕100元以下的窮人捐款的條件下獲得的。世界上活得比我慘的人比比皆是,難道輿論對我的支持只是因為我倒楣?我蒙受的損失加到同樣生二胎的田亮身上我就心理平衡了?己所不欲,要施於人?我就算這麼弱智,也沒這麼無良吧?

計劃生育禍國殃民,任何一個孩子躲過計生劫難都該慶倖,任何一對父母逃過“社會撫養費”都應該慶賀(關於“社會撫養費”本身的荒謬性與其徵收條件、標準的違法性,詳見楊支柱《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和辦法是違法的》一文) 。在這種涉及基本人權的問題上,只能追求平等的自由,不能追求被剝奪的公平。不能因為自己被閹割了,就希望天下人變成太監;不把天下人都變成太監,就覺得對自己不公平。許多被嫉妒燒壞了智力的人,在不知不覺地用這種“太監公平觀”看待社會問題。

上世紀整個80年代的政策生育率不可能達到1.5 (農村才1.5,而且還有幾年農村也實行獨生子女政策),計劃生育的實施堪稱野蠻,但實際生育率卻達到了2.4,相當於全國平均每對育齡夫婦都“超生”了一個孩子。人為了自己的孩子,是可以不顧一切的。用梁中堂先生的話說,今年墮了她明年再懷,明年再墮後年又懷,上了環她請人摘下來,扒了房她去當“超生遊擊隊”。計劃生育付出的代價極其慘重,減少的出生人口其實有限。田亮這樣有錢又有名的帥哥想生孩子,那就更加攔不住——除非政府把他閹了。他可以騙小姑娘生個私生子再結婚,可以離婚後再跟沒孩子的女人結婚。他可以包二奶、包三奶生孩子。他可以讓老婆躲到農民家裡生了花點小錢把戶口上在農村再“收養”回來。他還可以買通醫師開假證明說自己的大孩子有非遺傳性殘疾(但為了不露餡,得讓孩子相信她自己有殘疾)。所有這些辦法都可以幫田亮逃避“處分”和“社會撫養費”,但女人和孩子的利益會受到更嚴重的損害。其實,凡不做假證明跟同一個妻子生二胎、三胎的男人,不管是在大陸生孩子還是出境生孩子的,都是真正的男子漢,都是富有家庭責任感的男人。

田亮夫婦也可能不是刻意要生二胎,而是意外懷上了捨不得墮掉(我妻子生二胎就是這種心態)。這說明他們沒有因為強制計生的壓力而喪失人性,同樣是令人尊敬的。

我們批判計劃生育好多年了,文章寫了一大堆,論壇、博客、微博、報紙、期刊、電視等各種手段都用盡了,但是由於計生飯碗集團、計生血債集團和“唯穩”(穩定壓倒一切)集團的頑強抵制,三十年放鬆的承諾喂了狗,第六次人口普查的80億元也泡了湯。到如今計生指標巋然不動,“社會撫養費”變本加厲,公民的生育權飽受蹂躪,社會可持續發展已成空中樓閣。亡羊補牢,當然是晚,但總比不補好。進一步推動廢除計劃生育的事業,需要更多有話語權的人或能吸引鏡頭的人站出來,非暴力不合作,以實際行動反對計劃生育——不領證生孩子。這個時候,田亮站出來了,我非常感激,我向他致敬!

當然,如果田亮的第二個孩子在大陸出生並且公然拒交“社會撫養費”,對計生暴政的衝擊力會更大些。只是“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有兩套標準,家庭年收入低於人均收入的按人均年收入標準徵收若干倍,家庭年收入高於人均收入標準的按家庭年收入標準徵收若干倍,這種收法可以讓任何人立即破產並負債累累,哪怕你是李嘉誠、郭台銘、巴菲特或者蓋茨!因此不可勉強富人在中國大陸無證生育。

做人不能太“石述思”

在所有挑逗我去批判田亮和陝西體育局的人中,最讓我噁心的就是工人日報社的編輯、著名公公知識混子石述思了。石述思一貫支持強制計劃生育,但我不願意答理他。我覺得自己在人口領域也算半個專家了,在生育權領域更是專家。以專業對業餘,辯論贏了也掉價。但是他既然上門狂吠,我不得已也只好操起打狗棒。

石述思就田亮“超生”問題寫了一篇博文,分別以《田亮的二胎不叫超生叫港生》和《田亮超生刺痛神馬?》貼到許多博客和論壇上,還@楊支柱。他的博文一股酸臭味,無法卒讀,我只好迅速跳到包含了我名字的段落——

“而按照相關規定,國家公職人員超生的代價是雙開。前段時間因超生被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開除的副教授楊支柱就是生動例證。

“假如陝西體育局辯解是真,那麼已進軍演藝圈的田亮不僅涉嫌違紀,還涉嫌常年吃空餉。不僅超生被罰慘的人民群眾有意見,而且別的因超生如楊支柱的公職人員或因吃空餉如N多地方官員都會有意見。

“假如田亮安全過關的話,唯一的價值是擠兌楊支柱們缺心眼——誰讓你們不將二胎生在美國和香港呢?妄想多吃多占社會主義制度下本來就不富裕的福利,簡直可恥。”

“相關規定”是什麼黑社會的規定?什麼叫“雙開”?跟《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存在體系衝突的該法第四十二條也只規定了“行政處分”或“紀律處分”,其中“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級,“紀律處分”是各單位自己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制定的,怎麼到你這裡就成了“雙開”?動輒開除完全是“一票否決制”逼出來的違法暴政。如果法院刑事審判這麼頂格判刑,那中國每年還不判幾十萬人死刑?如果跟自己妻子生二胎要開除,那麼生三胎怎麼辦?跟別人老婆偷情生孩子的怎麼辦?包二奶、包三奶、包四奶生孩子的是不是應該就地閹割?你把這個“相關規定”全文貼出來給我們看看如何?我什麼時候被開除的?我怎麼不知道?前兩天常務副院長還找我談話,勸我交了“社會撫養費”回去上班呢。我告訴他法院要強制執行我沒辦法,主動交是不可能的;法院劃款之後我可以不上街、不上訪,但是一定要上網。

“社會撫養費”就起來源而言是搶劫,就其用途而言是幫“凶”——資助計生委去墮掉別人的孩子。田亮如果能逃避“社會撫養費”,我求之不得。你憑什麼說“超生被罰慘的人民群眾有意見”,你這條寄生蟲(為什麼把支持計劃生育的人叫“寄生蟲”呢?因為他們不認為資源是發現的、財富是創造的,認為人類只能寄生于固有的資源和財富,同時他們又認為人類會像寄生蟲一樣無限繁殖。這都不是事實。但是他們為什麼要不顧事實把人類描繪成寄生蟲來?從心理分析的角度,我想他們很可能是以己度人。)有什麼資格代表我們?這不是強姦民意嗎?我們“超生”是用自己的錢為未來人口老化的中國培養納稅人,你這條寄生蟲將來的退休金裡可能就有我女兒的汗水,你憑什麼把“超生”和官員“吃空餉”相提並論?我們“超生戶”今天被你們寄生蟲剝奪得傾家蕩產,以後我們的兒女還要用自己的血汗交保險給你們寄生蟲發退休金!你們寄生蟲和那些吃空餉的官員才是一丘之貉。不,我說錯了,你們寄生蟲比吃空餉的要流氓百倍、兇惡百倍!吃空餉是偷偷摸摸的,你們寄生蟲是大張旗鼓的。吃空餉只吸血不幹活,你們寄生蟲吸血了還害人!田亮是否“吃空餉”我不知道,但從陝西體育局答記者問的內容看,是得不出“吃空餉”的結論的。進軍影視就不能是兼職的?田亮還可能停薪留職,讓體育局拿他的那份工資去請別人幹活或給別人發加班費。你憑什麼就一口咬定田亮“吃空餉”?我鄭重建議田亮去法院起訴石述思。

“假如田亮安全過關的話,唯一的價值是擠兌楊支柱們缺心眼。”田亮雖然未必知道我楊支柱是什麼人、有什麼觀點,但他對計生暴政非暴力不合作,客觀上回應了我們的呼籲。他怎麼擠兌我了?你以為你這麼挑撥我就上當嗎?只有你們寄生蟲智力才那麼低!我研究計劃生育這麼多年,什麼偷生、躲生的方法我不知道?互聯網上到處是仲介廣告的赴港生子我能不知道?我快四十歲才養孩子拿不出那點錢?實話告訴你我經常提供免費諮詢教人怎麼逃避你們寄生蟲的禍害,但是我自己,偏要伸著脖子給你們砍。你理解不了吧?聯繫一個智障兒童訓練班好好訓練一下思維。田亮“妄想多吃多占社會主義制度下本來就不富裕的福利”?你在報社混了這麼多年,難道連中國大陸沒戶口無法享受社會福利都不知道?你到底是白癡還是故意顛倒黑白為虎作倀?

當狗的替主子咬人,原本沒有什麼。但是你總得看清楚被咬的是誰。胡亂開咬,小心咬在打狗棒上,沒把人咬傷,卻把自己的牙齒咬掉了。你甚至招呼被你咬過的人跟你一起去咬別人,這怎麼可能?除非你是狂犬,被你咬過的人也得了狂犬病。做人不能太“石述思”了!

(責任編輯:比爾)

相關新聞
織女安以軒 得意笑打田亮
葉一茜再披婚紗"嫁"到湖北 絕口不提田亮
安以軒滿意性感織女造型 力挺田亮呼籲觀眾寬容
全運會跳水潛規則 裁判揭田亮被整過程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