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4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台電對外宣稱累積虧損達1,322億元,親民黨立院黨團15日指出,台電累積虧損金額中,許多是來自政府「自己」的欠款,尤以台電的主管台電經濟部為最多,其中主要有兩筆,第一筆為,經濟部要求台電配合離島建設,以低於成本的電價對離島供電,卻未依「離島建設條例」第14、15條及離島供電營運虧損補助辦法撥款回補台電,總計524.18億元。
對於親民黨的指控,經濟部次長黃重球並不否認,他說主計處一直没給預算,離島條例没有經費,所以台電補助的帳就從離島建設條例民國89年施行起一直「掛著」,每年約40-50億。他補充,經濟部非營利單位,編不出這筆預算,但若需解決這個問題,可能要請立法院修法處理。
第二筆「呆帳」:鯉魚潭建設經費
親民黨指出,台電的另外一筆「呆帳」,為十、廿年前「苗栗鯉魚潭水庫士林水力發電計畫」,經濟部水利署應分攤建設經費9.41億元,但行政院卻要求台電自行吸收。
經濟部水利署長楊偉甫表示,鯉魚潭水庫建造的最後是由行政院核定,行政院指示建設經費是由台電吸收,但楊偉甫說,行政院的核定非當時計劃時的方案。
不過他補充,水庫有不同的功能,所以會依建造時的功能、效益規劃做經費分攤與籌措,例如水庫含發電的功能,台電就要分攤經費。而黃重球則指出,這個計劃是台灣省政府時代留下來的,這個帳不清楚。
親民黨表示,單就上述的欠款,至100年底為止,加總累計高達533.59億元,占1,322億總虧損金額四成以上。若據台電本次公告的電價合理化方案中,每月用電介於120-330度的使用戶,約431萬戶,漲價後每月電費支出每戶約增加87元,一年可為台電增加45億元收入。
親民黨指出,45億元幾乎等同經濟部每年應撥補離島供電之金額,若經濟部不再賴帳,則330度以下之用電戶,根本不需要漲電費。而330度以下的用電戶,占了住宅用電戶的67%,更包括了絕大多數的弱勢家庭用電戶。
(責任編輯: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