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消委會稱難查超市合謀定價
【大紀元2012年04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靜榮綜合報導)香港兩大超市被質疑合謀定價,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劉燕卿昨日表示,前年及去年各收到一宗市民投訴,但缺乏證據證明超市定價前有溝通,消委會只能將投訴轉交相關公司跟進。她又稱《競爭法》未通過,目前不能夠調查相關指控。
兩大超市逢周五大賣廣告,聲稱貨品有各式優惠價,但有調查發現百佳、惠康的貨品價格經常「巧合地」相同,而且比小商戶更貴,質疑有人合謀定價。
劉燕卿昨日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近3年接獲2宗有關超市合謀定價的投訴,但缺乏證據,現時未能斷定兩大超市合謀定價是否屬實,因為根據外國經驗,需要額外的資料去佐證,例如電話紀錄,證明商戶曾有協商,若果有的話,可能觸犯合謀定價。
對於有市民批評,超市廣告聲稱減價,但實際上是加價,劉燕卿說,現時消委會只可以跟進投訴,但將來若通過修訂後的《商品說明條例》,這種做法可能違法,涉嫌弄虛作假。
至於將來的《競爭法》通過後,有關做法是否違法,劉燕卿說,根據《競爭法》規定,要確定商戶是否合謀定價,必須要啟動調查,不能單以商鋪同步調整同樣價格而下定論,要經過調查證實兩大超市在價格上有協議,才能證明是合謀訂價,違反《競爭法》。◇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