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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紀實文學

血紀(185)

中集-第六章:文化「大革命」

笫三節:文化的浩劫——人權的厄運(2)

(二)「算總帳」(1)

九月下旬的一天,剛剛吃過早飯以後,隊長徐世奎和管教何慶雲從出工的隊列中叫了八個人出列:

紅爐房的鐵匠吳興全曾當過鄧錫候警察的成都地頭蛇;木工鄧世權,一個在成都碼頭拜過袍哥紅旗管事的老痞子;當過國民黨軍隊上校作戰參謀,去成都參觀的朱國驥;曾任過原國民政府雅安城防司令的上校司令官王德全;曾是解放軍西藏軍區當過上尉軍需官,因投敵「判國」而受到成都軍事法庭判刑二十年的馬文華;以及周學祝,馮俊伯,代朝謀這些在六隊有代表性的「紅毛犯人」。

他們判刑前身份各異,「罪名」也不相同,但想從狗洞裡爬出去,獲得減刑的渴望卻是一樣的,為減刑而不惜踩在其它犯人的肩上,滿肚整人的壞水都一樣。

被叫出列以後,他們開了足足一上午的會,到中午我們收工回來時,都還沒有從隊部辦公室裡出來。

吃過午飯以後,何慶雲滿臉嚴肅的向全隊宣佈,下午不出工,全隊學習,並把我叫到了辦公室去,先將我的手銬上成反銬。我正猜測不知又要對我作何處理,何慶雲已經告訴我:「今天下午召開你的鬥爭會,反省這麼久,也該把污蔑毛主席的言行及攻擊三面紅旗,文化大革命放的毒,統統地消了。」

自1962年我在孫家花園反省室裡挨鬥爭以來,鬥爭會日漸少了,其中的原因,恐怕主要是這些鬥爭會無法開下去,比如說三年前在甘洛張棒棒組織的鬥爭會,幾乎變成了快要餓死的流放者的訴苦會。

近來,所採取的手段變成李培連所貫徹的「說服為主」,但沒理的理怎能說服人?說而不服,反被受教育者反過來說服了。

明明全國弄得來老百性啼饑號寒,怎可強人接受「形勢大好」?即是方法和態度再講究,要把黑的說成白的都只能枉費心機!

當然魔王在一片反對聲中,正在組織新的陰謀,毛就說,己找到使『社教』運動有效進行新的方法,生養修整已整四年,到他反撲的時機了。

現在,又回到五年前了。對於老參加鬥爭會的「運動員」,自反右以來,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我知道這樣的會早已「程序化」了。

第一步叫「退神光」,先對被鬥爭者拳打腳踢,輔之以口號,讓他先膽寒幾分,失去控制!接著便是在頸項上掛上水桶,使被鬥者無法將頭抬起來,只有埋著頭接受批判,名曰:「端正態度」!

第二步才是檢舉揭發,參加鬥爭的人站在被鬥者面前指奪著被鬥者鼻子,一邊辱罵,一邊戲謔,罵得興起,時不時給被鬥者的臉上,頭上扇上幾耳光,或者幾個人圍著被鬥者像打排球一樣把他當演練拳藝的肉耙子。

最後圍鬥的人玩累了,便讓被鬥者頸上掛著水桶,彎著腰站在中央,而大家便各自吹著與鬥爭會完全無關的龍門陣。

我不知道,中外歷史上有沒有這種「鬥爭會」的記載,還是毛澤東階級鬥爭的新發明,而專其利的。

總之鬥爭會是對被鬥者人格和身體的一種當眾羞侮,因經受不起這種人格羞侮和肉體折磨,文革中死於自殺的人無以數計,除非明白了這層用意,便不會被這種羞侮所擊倒。

何慶雲通知我以後,鬥爭會立刻進行,我還有點出其不意。按經驗,對付鬥爭會我要做的事,便是保護自己的前胸不被暴徒們打傷,今天雙手銬著,剝奪了我自衛前胸的能力,如果心黑的暴徒當胸給我兩拳,打斷了肋骨,或傷了胃、脾或下身,縱然不死也成了終生殘疾。

馬上想到該反穿一件棉被心應戰,哪怕是陰曆八月,為了防止胸部被打傷,熱一點也無所謂,但是時間已經來不及了,只好硬著頭皮,倉促上陣。

我從何慶雲那裡回到寢室正在納悶,鄧自權和吳興全兩條老狗,已經凶神惡煞地跟著我到監舍來,兩人連推帶搡的把我扭到了一年前關押我的那間臨時保管室裡,現在那屋裡已經騰空。

屋子裡已塞滿了人,除「主持」會場的何慶雲坐在一張從辦公室搬來的凳子上,其餘的人全都站著,中間大約一米半徑的半園圈,站著從各組選拔出來參加鬥爭會的打手。

我被鄧自權抓進門來便被他猛地一推,踉踉蹌蹌還沒有站穩,就聽見那吳興全雷鳴般的吼聲:「把反改造份子孔令平抓出來」,周圍的人附會那喊聲一齊吶喊,喊聲振得屋頂的瓦閣子都在咯咯作響。

我剛站穩身子將頭抬起來,冷不防在我身後的馮俊伯和周學祝,一邊一記巴掌,打在我的後腦勺上使我一驚,正要扭過頭去向他問理,站在我兩邊的代朝謀馬文華,從左右兩側又給了我兩拳,與此同時站在我面前的王德權和朱國驥,用手指戳著我的額頭吼道:「你看清了,今天專門就是要打你的囂張氣焰,今天你不老實交待問題,便是自討苦吃!」

雙手背銬的我,即使沒有被吊上水桶,在幾個打手的包圍中,也完全失去了自衛的能力。那吳興全再次接連不斷的呼喊口號,他喊一句,其它的人跟隨應和著,聲音響得像打雷,接著,拳頭雨點似的向我頭上落下來。

神光退完,態度「端正」後,何慶雲假惺惺地止住了打手們的亂拳,瞇縫著他的近視眼睛看著我,他今天既是檢查者又是督戰官,他要檢查所組織的八名打手,是否按預先規定的程序在進行。(待續)